第 1 頁:第一節 職業道德與會計職業道德 |
第 7 頁:第二節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
第 9 頁:第三節 會計職業道德教育 |
第 10 頁:第四節 會計職業道德的檢查與獎懲 |
第 11 頁:第五節 會計職業道德建設組織與實施 |
第 12 頁:第六節 會計職業道德案例分析 |
第二節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關系
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都屬于會計人員行為規范的范疇,兩者既有聯系,也有區別。
一、聯系
會計職業道德、會計法律制度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兩者聯系密切。
主要表現在:
1.兩者在作用上相互補充、協調。
在規范會計行為中,我們不可能完全依賴會計法律制度的強制功能而排斥會計職業道德的教化功能,會計行為不可能都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不需要或不宜由會計法律制度進行規范的行為,可通過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來實現,同樣,那些基本的會計行為必須運用會計法律制度強制規范。
2.兩者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
會計法律制度中含有會計職業道德規范的內容,同時,會計職業道德規范中也包含會計法律制度的某些條款。
3.兩者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
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就是對會計職業行為約定俗成的基本要求,后來制定的會計法律制度吸收了這些基本要求,便形成了會計法律制度,可以說,會計法律制度是會計職業道德的最低要求。
會計職業道德是會計法律制度正常運行的社會和思想基礎,會計法律制度是促進會計職業道德規范形成和遵守的制度保障。
兩者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職責,在作用上相互補充;
在內容上相互滲透、相互重疊;
在地位上相互轉化、相互吸收;
在實施上相互作用、相互促進。
二、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的區別
(一)兩者的性質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通過國家機器強制執行,具有很強的他律性;
會計職業道德主要依靠會計從業人員的自覺性,具有很強的自律性。
(二)兩者的作用范圍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側重于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和結果的合法化;
會計職業道德則不僅要求調整會計人員的外在行為,還要調整會計人員內在的精神世界。
(三)兩者的表現形式不同
會計法律制度是通過一定的程序由國家立法機關或行政管理機關制定的,其表現形式是具體的、明確的、正式形成文字的成文規定;
會計職業道德出自于會計人員的職業生活和職業實踐,其表現形式既有明確的成文規定,也有不成文的規范,存在于人們的意識和信念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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