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niufeife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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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原始憑證的審核及其處理。(簡答)
審核的重點包括兩個方面:
一是審核原始憑證的真實性(是否真實可靠)和合法性(是否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
二是審核原始憑證的準確性(數量、單價、金額是否準確)和完整性(內容是否齊全、手續是否完備)。
《會計法》第十四條第三款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有權不予接受,并向單位負責人報告;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并要求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更正、補充。
不真實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所記錄和反映的經濟業務事項虛假或者根本不存在;
不合法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所記錄和反映的經濟業務事項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
記載不準確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內容記載有誤;
不完整的原始憑證:原始憑證的填寫有遺漏或者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