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記賬憑證的編制與審核
1.記賬憑證的編制
記賬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應記會計科目、方向和金額;記賬符號;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稽核人員、記賬人員、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者蓋章。收款和付款記賬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者蓋章。
以自制的原始憑證或者原始憑證匯總表代替記賬憑證的,也必須具備記賬憑證應有的項目。
【例題•多選題】下列事項屬于記賬憑證內容有( )。
A.填制憑證的日期
B.經濟業務的摘要
C.會計科目
D.記賬符號
[答案]ABCD
[解析]ABCD都是記賬憑證的構成內容,其中CD不是原始憑證的構成內容。
(1)填制記賬憑證時,應當對記賬憑證進行連續編號。一筆經濟業務需要填制兩張以上記賬憑證的,可以采用分數編號法編號:
【例題•單選題】某單位第52筆經濟業務需涉及3張記賬憑證,則正確的編號為( )。
A.1、2、3
B.52、52、52
C.52-1.52-2.52-3
D.1/3. 2/3. 3/3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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