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收款人可以將銀行匯票背書轉讓給被背書人。銀行匯票的背書轉讓以不超過出票金額的實際結算金額為準。未填寫實際結算金額或實際結算金額超過出票金額的銀行匯票不得背書轉讓。
4.被背書人受理銀行匯票時,除審查上述收款人受理銀行匯票時應審查的事項外,還應審查銀行匯票是否記載實際結算金額,有無更改,其金額是否超過出票金額;背書是否連續,背書人簽章是否符合規定,背書使用粘單的是否按規定簽章;背書人為個人的,應驗證其個人身份證件。
5.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缺少任何一聯,銀行不予受理。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持票人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時,應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簽章須與預留銀行簽章相同,并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進賬單送交開戶銀行。銀行審查無誤后辦理轉賬。
6.未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個人持票人,可以向任何一家銀行機構提示付款。提示付款時,應在匯票背面“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簽章”處簽章,并填明本人身份證件名稱、號碼及發證機關,由其本人向銀行提交身份證件及其復印件,銀行審核無誤后,將其身份證件復印件留存備查,并以持票人的姓名開立應解匯款及臨時存款賬戶,該賬戶只付不收,付完清戶,不計付利息。
轉賬支付的,應由原持票人向銀行填制支款憑證,并由本人交驗其身份證件辦理支付款項。該賬戶的款項只能轉入單位或個體工商戶的存款賬戶,嚴禁轉人儲蓄和銀行卡賬戶。
7.銀行匯票的實際結算金額低于出票金額的,其多余金額由出票銀行退交申請人。
8.持票人超過期限向代理付款銀行提示付款不獲付款的,必須在票據權利時效內向出票銀行作出說明,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持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
9.申請人因銀行匯票超過付款提示期限或其他原因要求退款時,應將銀行匯票和解訖通知同時提交到出票銀行,并提供本人身份證件或單位證明。對于代理付款銀行查詢的該張銀行匯票,應在匯票提示付款期滿后力能辦理退款。出票銀行對于轉賬銀行匯票的退款,只能轉入原申請人賬戶;對于符合規定填明“現金”字樣銀行匯票的退款,才能退付現金。申請人缺少解訖通知要求付款的,出票銀行應于銀行匯票提示付款期滿1個月后辦理。
10.銀行匯票喪失,失票人可以憑人民法院出具的其享有票據權利的證明,向出票銀行請求付款或退款。
【例題2—12】A公司購買了B公司一批貨物,雙方同意采用銀行匯票支付貨款。在B公司發貨之前,A公司只給了B公司銀行匯票(第二聯),B公司財務人員憑銀行匯票(第二聯)向自己的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分析開戶銀行能否受理B公司的提示付款?
[解析]根據有關規定,銀行匯票持票人向銀行提示付款時,必須同時提交銀行匯票(第二聯)和解訖通知(第三聯),否則銀行不予受理。在實務中,部分銀行匯票申請人并不是同時將銀行匯票(第二聯)和解訖通知(第三聯)交付收款人,而是先給銀行匯票(第二聯),等收到貨物后再給解訖通知(第三聯),從而影響收款人正常的提示付款。本例中,由于B公司只持有銀行匯票(第二聯),因此開戶銀行不能受理其提示付款要求。B公司應向A公司索要解訖通知(第三聯),并同時持銀行匯票(第二聯)和解訖通知(第三聯)向自己的開戶銀行提示付款。
【例題•多選題】關于銀行匯票的表述,正確的有( )。
A.異地、同城均可使用
B.銀行匯票可以用于轉賬
C.填明“現金”字樣的可以用于支取現金
D.銀行匯票的提款付款期限自出票日起2個月
[答案]A B 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