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其他征收方式
如郵寄申報納稅、自計自填自繳、自報核繳方式等。
郵寄申報納稅是指納稅人在郵寄納稅申報表的同時,經稅務機關審核,匯寄并解繳稅款的方式。
自計自填自繳(也稱“三自納稅”)是指由納稅人自行計算應納稅款、自行填開交款書、自行送交其開戶銀行(即國庫經收處)劃解稅款,納稅人持納稅申報表和稅收繳款書的收據聯、存根聯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申報手續的方式;
自報核繳是指納稅人按期向主管稅務機關辦理納稅申報,稅務機關根據納稅申報表及有關資料填開稅收繳款書,納稅人在稅收繳款書各聯加蓋財務章后,自行到開戶銀行劃解稅款的方式。
【例題•多選題】我國的稅款征收方式主要有( )。
A.定期定額征收 B.代扣代繳 C.代收代繳 D.委托代征
[答案]ABCD
【例題3—10】根據稅收法律制度的規定,對于生產不固定、賬冊不健全的單位,適用的稅款征收方式是( )。
A.查賬征收 B.查定征收 C.查驗征收 D.定期定額征收
[答案]B
[解析]生產經營規模較小、產品零星、稅源分散、會計賬冊不健全的小型廠礦和作坊適用的稅款征收方式是查定征收。
三、核定應納稅額
(一)核定應納稅額的對象——無法依據賬簿資料確定應納稅額
根據《稅收征管法》的規定,納稅人(包括單位納稅人和個人納稅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
1.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但要按照稅務機關的規定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銷貨登記簿等;
2.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應當設置賬簿但未設置的,例如:甲開了一家蛋糕廠,2008年5月初,甲購進面粉、食用油等原材料進行糕點生產,原材料價值總共5 000元。為了提高商品質量,甲又花了2 000元聘請了糕點師進行技術指導。年底,稅務機關在進行稅務檢查時發現甲本應設置賬簿但未設置賬簿,于是采用核定稅額方式核定其稅額;
3.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4.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或者成本資料、收入憑證、費用憑證殘缺不全,難以查賬的。
5.發生納稅義務,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申報,逾期仍未申報的;
6.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7.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經營的納稅人。
(1)對于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以及臨時從事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
(2)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
1)扣押后繳納應納稅款的,稅務機關必須立即解除扣押,并歸還所扣押的商品、貨物;
2)扣押后仍不繳納應納稅款的,經縣以上稅務局(分局)局長批準,依法拍賣或者變賣所扣押的商品、貨物,以拍賣或者變賣所得抵繳稅款。
【例題•多選題】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的有( )。
A.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不設置賬簿的
B.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賬簿,核算較為規范的
C.擅自銷毀賬簿或者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D.納稅人申報的計稅依據明顯偏低又無正當理由的
[答案]ACD
【例題•判斷題】對于未按照規定辦理稅務登記的從事生產、經營的納稅人,由稅務機關核定其應納稅額,責令繳納。不繳納的,稅務機關可以扣押其價值相當于應納稅款的商品、貨物。 ( )
[答案]對
【例題3—11】根據《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定,下列情形中,稅務機關有權核定納稅人應納稅額的有( )。
A.有偷稅、騙稅前科的
B.拒不提供納稅資料的
C.按規定應設置賬簿而未設置的
D.雖設置賬簿,但賬目混亂,難以查賬的
[答案]BCD
[解析]稅務機關有權核定其應納稅額的規定。
(二)核定應納稅額的方法
1.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人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收入額和利潤率核定;
2.按照成本加合理費用和利潤的方法核定;
3.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4.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采用以上一種方法不足以正確核定應納稅額時,可以同時采用兩種以上的方法核定。
納稅人對稅務機關采取規定的方法核定的應納稅款有異議的,應當提供相關證據,經稅務機關認定后,調整應納稅額。
【例題•多選題】為了減少核定應納稅額的隨意性,使核定的稅額更接近納稅人實際情況和法定負擔水平,稅務機關按以下方式進行核定( )。
A.參照當地同類行業或者類似行業中經營規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納稅人的收入額和利潤率核定
B.按照成本加合理費用和利潤核定
C.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動力等推算或者測算核定
D.按照其他合理的方法核定
[答案]ABCD
(三)應用
1、目前在“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中得到較為廣泛的應用。(以企業所得稅為例說明)
2、企業所得稅核定征收方式包括兩種:定額征收、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
(1)定額征收,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直接核定納稅人年度應納企業所得稅額,由納稅人按規定進行申報繳納的辦法。
(2)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指稅務機關按照一定的標準、程序和方法,預先核定納稅人的應稅所得率,由納稅人根據納稅年度內的收入總額或成本費用等項目的實際發生額,按預先核定的應稅所得率計算繳納企業所得稅的辦法。
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應納所得稅額的計算公式為:
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應納稅所得額(應稅利潤)=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或=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由上兩個公式推出,收入總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
其中,應稅所得率應按規定的標準執行。
【例題•多選題】實行核定應稅所得率征收辦法的,計算應納所得稅額的相關計算公式為( )。
A.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額×適用稅率
B.應納稅所得額=收入總額×應稅所得率
C.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D.應納稅所得額=成本費用支出額÷(1-應稅所得率)×應稅所得率
[答案]ABD
【例題3一l2】A企業自行申報2008年度的收入總額120萬元,應扣除的成本費用合計為160萬元,全年虧損40萬元。經稅務機關核查,該企業雖然設置了賬簿,但是賬目混亂,并且大量的成本資料、收入憑證丟失,無法進行核查。假定對該企業采用成本費用支出額和應稅所得率核定應稅所得額,應稅所得率為20%,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0%。試計算該小型企業2008年度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
[答案]8萬元
[解析]應納稅所得額=160÷(1—20%)×20%=40(萬元)
2008年度應繳納企業所得稅=40×20%=8(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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