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會計核算的內容——經濟業務事項
經濟業務事項一般包括經濟業務和經濟事項兩類:
經濟業務(與外部),是指一個經濟組織與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之間發生的各種經濟利益交換,如產品銷售。
經濟事項(與內部),是指在一個經濟組織內部發生的具有經濟影響的各類事件,如計提折舊。
根據《會計法》規定,下列經濟業務事項應當辦理會計手續,進行會計核算:
(一)款項和有價證券的收付——及時、如實核算,加強監督管理
1.款項是指作為支付手段的貨幣資金,一般包括庫存現金、銀行結算戶存款和其他貨幣資金,以及各種備用金等。
2.有價證券是指表示一定財產擁有權或支配權的證券,如國庫券、股票、企業債券和其他債券等。
3.款項和有價證券是各單位中流動性最強的資產,是各單位內部會計控制的重點。
(二)財物的收發、增減和使用——(存貨、固定資產等)經常性業務,降低成本、防止資產流失的重要內容
財物(即實物資產),一般包括原材料、燃料、包裝物、低值易耗品、在產品、自制半成品、產成品(或庫存商品)等流動資產和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設施、運輸工具等固定資產。
(三)債權債務的發生和結算——大量發生的經濟業務事項,防范非法行為在債權債務環節的發生
債權是單位未來收取款項的權利,包括應收賬款、應收票據、預付賬款、其他應收款、應收股利、應收利息、應收補貼款等。
債務是指由于過去的交易或事項形成的,由單位承擔并預期會導致經濟利益流出單位的現時義務(切記,非現實義務)。包括各種借款、應付、預收款項及應交款項等。
(四)資本、基金的增減——政策性強
會計核算中的資本,是指所有者權益中的投入資本。
基金,是各單位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而設置或籌集的、具有特定用途的專項資金,例如,政府基金、社會保險基金、教育基金等。
(五)收入、支出、費用、成本的計算(收入、費用)——確定經營成果及其盈虧狀況的直接依據,而且也直接影響其財務狀況
1.收入
(1)企業收入,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讓渡資產使用權等日常活動中所形成的經濟利益的總流入。但是,不包括為第三方客戶代收的款項。
(2)財政總預算收入,是指國家為實現其職能,根據法令和法規所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3)行政事業收入,是指各單位為開展業務活動,依法取得的非償還性資金。
2.支出
(1)企業的支出,在正常生產經營活動以外的支出和損失。
(2)政府的財政支出,是為實現其職能對財政資金的再分配。
(3)行政事業單位的支出,表現為開展業務活動所發生的資金耗費和損失。
3.費用是指企業在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日常活動中發生的經濟利益的流出。
按是否形成產品成本分為:
(1)形成產品成本的生產費用: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制造費用——與產品有關,計入產品成本,并入資產負債表;
(2)不形成產品成本的期間費用:銷售費用、管理費用、財務費用——與期間有關,計入某一期間,并入利潤表。
4.成本是指企業為生產某種產品而發生的費用,是按一定的產品或勞務對象所歸集的費用,是對象化的費用。如,外購材料的采購成本是指一定種類和數量的外購存貨所應負擔的存貨買價和應分攤的采購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