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單選題】會計從業資格考試大綱由()統一制定并公布。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市財政廳(局)負責組織實施會計從業資格考試有關工作。
A.國務院
B.財政部
C.國家稅務總局
D.省級財政廳(局)
[答案]B
【例題·多選題】申請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證考試的人員,應當符合下列基本條件()。
A.遵守會計和其他財經法規
B.具備良好的道德品質
C.具備會計專業基本知識和技能
D.身體健康并心理素質良好
[答案]ABC
(五)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管理上崗注冊登記。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應當自從事會計工作之日起90日內,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和所在單位出具的從事會計工作的證明,向單位所在地或所屬部門、系統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注冊登記。
2.離崗備案。持證人員離開會計工作崗位超過6個月的,應當填寫注冊登記表,并持會計從業資格證書,向原注冊登記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備案。
3.調轉登記。持證人員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按規定要求辦理調轉登記。根據規定,會計人員在同—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管轄范圍內調轉工作單位,且繼續從事會計工作的,應當自離開原工作單位之日起90日內辦理調轉登記。(兩種調整登記均為90天)
4.變更登記。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發生變更的,應向所屬會計從業資格管理機構辦理從業檔案信息變更登記。
具體情況包括:
(1)持證人員相關基礎信息和注冊、變更、調轉登記情況;
(2)持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情況;
(3)持證人員接受繼續教育情況;
(4)持證人員受到表彰獎勵情況;
(5)持證人員因違反會計法律、法規、規章和會計職業道德被處罰情況;
(6)持證人員的學歷或學位、會計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等發生變更。
★調轉登記與變更登記產生的原因不同。
5.財政部于2005年1月22日頒布了新的《會計從業資格管理辦法》(財政部第26號令),被依法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人員,自被吊銷之日起5年內不得參加會計從業資格考試,不得重新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