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3--l3 總賬賬戶與明細賬戶發生額及余額對照表
2009年3月
[例3—18]滬東公司從明珠公司購入乙材料400千克,每千克40元,取得的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標明的價款為16 000元,增值稅為2 720元,材料已驗收入庫,價稅款尚未支付。
該交易事項的發生,一方面使庫存材料增加16 000元,應記入“原材料”賬戶的借方,應付的增值稅2 720元應記人“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賬戶借方;另一方面,未支付的價稅款形成了應付賬款18 720元,應記人“應付賬款”賬戶的貸方。
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原材料——乙材料 l6 00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2 720
貸:應付賬款——明珠公司 l8 720
[例3—21]滬東公司倉庫發出甲材料2 100千克,每千克50元,計105 000元;發出乙材料1 100千克,每千克40元,計44 000元,合計l49 000元,均用于產品生產。
該事項的發生,一方面使庫存材料減少了l49 000元,應記入“原材料”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產品生產耗用材料,使生產成本增加了149 000元,應記人“生產成本”賬戶的借方。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生產成本 l49 000
貸:原材料——甲材料 l05 000
——乙材料 44 000
[例3—22]滬東公司以銀行存款償還市物資公司賬款10 000元,償還明珠公司賬款20 000元,合計30 000元。
該事項的發生,一方面使銀行存款減少30 000元,應記入“銀行存款”賬戶的貸方;另一方面,償還債務使應付賬款負債減少了30 000元,應記人“應付賬款”賬戶的借方。應作如下會計分錄:
借:應付賬款——市物資公司 10 000
——明珠公司 20 000
貸:銀行存款 30 000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