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節 記賬憑證
一、記賬憑證的概念
記賬憑證又稱記賬憑單,是會計人員根據審核無誤的原始憑證按照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加以歸類,并據以確定會計分錄后所填制的會計憑證。它是登記賬簿的直接依據。
二、記賬憑證的種類
(一)記賬憑證按經濟業務內容分類
1.收款憑證。收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收款業務的會計憑證。收款憑證又可分為現金收款憑證和銀行存款收款憑證。
2.付款憑證。付款憑證是指用于記錄現金和銀行存款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付款憑證又可分為現金付款憑證和銀行存款付款憑證。為了避免憑證重復,對于兩類貨幣資金之間的劃轉業務(如將現金存入銀行,或從銀行提取現金)一般只編制付款憑證,不編制收款憑證。
3.轉賬憑證。轉賬憑證是指用于記錄不涉及現金和銀行存款業務的會計憑證。轉賬憑證要根據有關轉賬業務的原始憑證編制,作為登記有關賬簿的依據。
收款憑證、付款憑證和轉賬憑證,都是按交易或事項的某種特定屬性定向使用的記賬憑證,因此都屬于專用記賬憑證。此外,業務比較單純、業務量也較少的單位,也可以采用通用記賬憑證。通用記賬憑證是各類交易或事項,包括收款、付款和轉賬業務共同使用的記賬憑證。
(二)記賬憑證按用途分類
1.分錄憑證。分錄憑證是直接根據原始憑證編制,載明會計科目、記賬方向和金額的憑證。
2.匯總憑證。匯總憑證是為了簡化記賬憑證的填制工作,對分錄憑證加以匯總,據以登記分類賬的記賬憑證,如記賬憑證總表
3.聯合憑證。聯合憑證是既有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總表的內容,同時又具備記賬憑證內容的憑證。它在自制原始憑證或原始憑證匯總表同時印有對應科目,作為記賬的依據,如發料憑證匯總表。
(三)記賬憑證按填制方法分類
1.復式憑證。復式憑證是指將每一筆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全部會計科目及其發生額均在同一張記賬憑證中反映的一種憑證。
2.單式憑證。單式憑證是指每一張記賬憑證只填列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一個會計科目及其金額的記賬憑證。填列借方科目的稱為借項憑證,填列貸方科目的稱為貸項憑證。其優點是便于匯總計算每一會計科目的發生額,便于分工記賬,缺點是制證工作量大,也不便于反映經濟業務的全貌。
三、記賬憑證的基本內容
記賬憑證種類甚多,格式不一,但其主要作用都在于對原始憑證進行分類整理,按照復式記賬的要求,運用會計科目,編制會計分錄,據以登記賬簿。因此,記賬憑證必須具備有以下基本內容:
1.記賬憑證的名稱;
2.填制記賬憑證的日期;
3.記賬憑證的編號;
4.經濟業務事項的內容摘要;
5.經濟業務事項所涉及的會計科目、記賬方向和金額;
6.記賬標記;
7.所附原始憑證張數;
8.會計主管、記賬、審核、出納、制單等有關人員簽章。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