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題110】
某食品公司2006年發生以下事項
(1)3月,公司財會科長張某脫產學習12個月。公司經理辦公會認為張某脫產學習時間較長,決定由會計王某主持財會科工作。隨后在出納趙某的配合下,張某與王某辦理了會計交接手續。
(2)6月,某供貨商多次到公司催要貨款。合同約定交貨時付款。貨物早已驗收入庫,但貨款一直未付。為了解決當時困境,王某簽發一張金額為20萬元的轉賬支票,交給供貨商。供貨商到銀行提示付款時,發現該支票是空頭支票。遂要求該公司給予經濟賠償。
(3)9月,公司購買一批原料,原料驗收入庫后并已支付貨款。。在審核對方開具的發票、單據時,發現發票金額填寫有誤,遂與開具單位聯系。開具單位在原有誤金額處進行更改后,加蓋了單位印章。王某據此入賬。
(4)11月,公司收到鋪面租金收入6萬元,王某根據公司經理的意見,讓出納單獨記賬保管,未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
(5)12月,公司財會科搬入新辦公室,王某要求財會科人員清理會計檔案,將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全部銷毀。在銷毀的會計檔案中,有保管期滿但未結清債權債務的原始憑證。
要求:根據會計法律制度、支付結算法律制度的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張某與王某辦理會計交接手續是否符合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2)供貨商要求該公司因簽發空頭支票而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是否符合規定?銀行對該公司簽發空頭支票應如何處理?
(3)王某根據金額更改的發票入賬是否符合規定?對金額有誤的發票應如何處理?
(4)將租金收入6萬元單獨記賬保管,未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屬于什么行為?
(5)財會科銷毀會計檔案是否符合規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對銷毀會計檔案是如何規定的?(2007年)
答案:
(1)不符合規定。會計機構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應當由單位負責人監交,必要時,上級單位可以派人會同監交
(2)符合規定。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5%但不低于1000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2%的賠償金
(3)不符合規定。對金額有錯誤的原始憑證只能由出具單位重開,不得更正。
(4)屬于私設會計賬簿的行為
(5)不符合規定。銷毀會計檔案應當按照規定程序銷毀。保管期滿的會計檔案,應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提出銷毀意見,會同會計機構共同鑒定,報單位負責人批準后,由單位檔案管理機構和會計機構共同派員監銷;保管期滿但未結清的債權債務原始憑證以及其他未了事項的原始憑證不得銷毀,而應當單獨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項完結時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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