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借貸記賬法
一、借貸記賬法的概念
借貸記賬法是指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借貸記賬法是建立在“資產=負債+所有者權益”會計等式的基礎上,以“有借必有貸,借貸必相等”作為記賬規則,反映會計要素的增減變動情況的一種復式記賬方法。
二、借貸記賬法的記賬符號
借貸記賬法以“借”和“貸”為記賬符號,分別作為賬戶的左方和右方。
三、借貸記賬法下的賬戶結構
在借貸記賬法下,賬戶的基本結構是:左方為借方,右方為貸方。但哪一方登記增加,哪一方登記減少,則要根據賬戶反映的經濟內容的性質決定。其簡化的賬戶格式如圖4—1所示。
(一)資產類賬戶結構
資產類賬戶的借方表示增加,貸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一般在借方。即當資產類賬戶發生增加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借方,發生減少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貸方。
資產類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公式如下:
資產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借方發生額(增加額)一本期貸方發生額(減少額)
(二)權益類賬戶結構
負債類賬戶和所有者權益類賬戶統稱為權益類賬戶。權益類賬戶的結構與資產類恰好相反,權益類賬戶的貸方表示增加,借方表示減少,期初期末余額一般在貸方。即當權益類賬戶發生增加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貸方,發生減少額時登記在該賬戶的借方,其余額一般出現在賬戶的貸方。其賬戶結構如圖4~3所示。
圖4—3
權益類賬戶的期末余額計算公式如下:
權益類賬戶期末余額=期初余額+本期貸方發生額(增加額)一本期借方發生額(減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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