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財產清查
第一節 財產清查的意義、種類和一般程序
一、財產清查的意義
財產清查是指通過對貨幣資金、實物資產和往來款項的盤點或核對,確定其實存數,查明賬存數與實存數是否相符的一種專門方法。
加強財產清查工作,具有重要意義:
1.通過財產清查,做到賬實相符,保征會計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保護各項財產的安全完整。
2.通過財產清查,可以查明財產物資盤盈盤虧的原因,落實經濟責任,從而完善企業管理制度,加速資金周轉。
3.通過財產清查,可以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彌補經營管理中的漏洞,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提高企業的管理水平。
二、財產清查的種類
(一)按財產清查的范圍,分為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1.全面清查。
它是指對全部財產進行盤點與核對。
特點:全面清查范圍大、內容多、時間長、參與人員多
需要進行全面清查的情況:年終決算之前;單位撤銷、合并或改變隸屬關系前;中外合資、國內合資前;企業股份制改制前;開展全面的資產評估、清產核資前;單位主要領導調離工作前等。
2.局部清查。
它是指根據需要對部分財產物資進行盤點與核對。主要是對貨幣資金、存貨等流動性較大的財產的清查。
特點:局部清查范圍小、內容少、時間短、參與人員少,但專業性較強。
局部清查一般包括:現金應每日清點一次,銀行存款每月至少同銀行核對一次,債權債務每年至少核對一至兩次,各項存貨應有計劃、有重點地抽查,貴重物品每月清查一次等。
【例1】(單)按照財產清查對象的范圍,財產清查分為( )。
A.定期清查和不定期清查
B.全面清查和局部清查
C.實物清查、現金清查
D.銀行存款清查和往來賬項清查
[答案]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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