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違反會計制度規定的法律責任
(一)違反會計制度規定應承擔的法律責任
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二條的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可以對單位并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兩千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視情節輕重,由其所在單位或者其上級單位或者行政監察部門給予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降職、降職、留用察看和開除等行政處分。會計人員有下述所列行為之一,情節嚴重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2、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規定,應承擔法律責任的違法會計行為包括:【多選或單選】
【例題·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對于“隨意變更會計處理方法”的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是( )。
A、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責令限期改正
B、對單位處以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C、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可以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D、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答案]ABCD
【例題·單選題】不按國家規定的要求另設會計賬簿進行核算的行為,對( )可以處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
A.單位
B.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
C.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D.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
[答案]A
【例題·多選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的規定,下列行為中,屬于違法會計行為的有( )。
A.未按照規定保管會計資料,致使會計資料毀損、滅失的行為
B.未按照規定建立并實施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行為
C.向不同的會計資料使用者提供的財務會計報告編制依據不一致的行為
D.任用不具有會計從業資格的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行為
[答案]ABCD
(二)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的法律責任
根據《會計法》第四十三條規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診法追究刑事責任。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要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對其中的會計人員,并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吊銷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例題·單選題】A單位會計王某采用涂改手段,將金額為10000元的購貨發票改為40000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有關規定,該行為屬于( )。
A.偽造會計憑證
B.變造會計憑證
C.偽造會計賬簿
D.變造會計賬簿
[答案]B
【例題·單選題】某職工到北京出差,實際支付住宿費1100元,卻開出2400元的發票到單位報銷,后被查出,應給這一職工的處罰是通報并處( )。
A.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的罰款
B.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
C.3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罰款
D.5000元以上10000元一下的罰款
[答案]A
【例題·單選題】對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或者編制虛假財務報告的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 )罰款。
A.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
B.3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C.5000元以上10萬元以下
D.5000元以上5萬元以下
[答案]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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