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臨時存款賬戶
(一)概念
臨時存款賬戶是指存款人因臨時需要并在規定期限內使用而開立的銀行結算賬戶。
(二)使用范圍
有下列情況的,存款人可以申請開立臨時存款賬戶:
1.設立臨時機構;
2.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
3.異地臨時經營活動;
4.注冊驗資。
注冊驗資的臨時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
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超過2年。
(三)開戶要求
1.臨時機構,應出具其駐在地主管部門同意設立臨時機構的批文。
2.異地建筑施工及安裝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或其隸屬單位的營業執照正本,以及施工及安裝地建設主管部門核發的許可證或建筑施工及安裝合同。
3.異地從事臨時經營活動的單位,應出具其營業執照正本以及臨時經營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批文。
4.注冊驗資資金,應出具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或有關部門的批文。
(四)開立程序
1.核準程序同基本存款賬戶。
2.辦理臨時存款賬戶開戶手續,應在其基本存款賬戶許可證上登記賬戶名稱、賬號、賬戶性質、開戶銀行、開戶日期并簽章,但臨時機構和注冊驗資須開立的臨時存款賬戶除外。
(五)注意問題
1.臨時存款賬戶應根據有關開戶證明文件確定的期限或存款人的需要確定其有效期限。
臨時存款賬戶的有效期最長不得超過2年。
2.臨時存款賬戶支取現金,應按照國家現金管理的規定辦理。
3.注冊驗資的臨時存款賬戶在驗資期間只收不付。注冊驗資資金的匯繳人應與出資人的名稱一致。
九、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一)概念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是自然人因投資、消費、結算等而開立的可辦理止付結算業務的存款賬戶。
(二)適用范圍
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用于辦理個人轉賬收付和現金存取,而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三)開戶要求
(1)使用支票、信用卡等信用支付工具;
(2)辦理匯兌、定期借記、定期貸記、借記卡等結算業務:
①“定期借記”是指由收款人定期對付款人的開戶銀行發起的,委托付款人開戶銀行按照約定扣劃付款人的款項給收款人的資金轉賬業務,如代付水、電、話費;
②“定期貸記”是指銀行按照付款人的付款憑證,定期將款項劃付給收款人的資金轉賬業務,如代發工資。
出具的證明文件——身份證、戶口簿、駕駛執照、護照等有效證件。
(四)開立程序——5個工作日內向中國人民銀行當地分支行備案
(五)注意問題
1.單位從其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每筆超過5萬元的,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付款依據。
2.從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款項應納稅的,稅收代扣單位付款時應向其開戶銀行提供完稅證明。
3.個人持出票人為單位的支票向開戶銀行委托收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個人持申請人為單位的銀行匯票和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
4.個人持出票人(或申請人)為單位且一手或多手背書人為單位的支票、銀行匯票或銀行本票,向開戶銀行提示付款并將款項轉入其個人銀行結算賬戶的,應向開戶銀行出具最后一手背書人為單位且被背書人為個人的收款依據。
5.單位銀行結算賬戶支付給個人銀行結算賬戶款項的,銀行應按照有關規定,認真審查付款依據或收款依據的原件,并留存復印件,按會計檔案保管。未提供相關依據或相關依據不符合規定的,銀行應拒絕辦理。
6.儲蓄賬戶僅限于辦理現金存取業務,不得辦理轉賬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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