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政府采購法律制度
一、政府采購法律制度的構成
(一)政府采購法
2002年6月29日通過,并于2003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政府采購部門規章
主要包括:《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信息公告管理辦法》、《政府采購供應商投訴處理辦法》、《政府采購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等。
(三)政府采購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如:《湖南省2011年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及政府采購限額標準》等。
二、政府采購的概念
政府采購,是指各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和團體組織,使用財政性資金采購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購目錄以內的或者采購限額標準以上的貨物、工程和服務的行為。
政府采購的本質是政府在購買商品和勞務的過程中,引入競爭性的招投標機制。
(一)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
1.政府采購管理機關——在財政部門內部設立。
政府采購管理機關不參與和干涉采購中的具體商業活動。
2.政府采購機關。
政府采購機關實施采購活動可以自己組織,也可以委托社會中介機構代理。
3.采購單位——政府采購中貨物、工程和服務的直接需求者,主要包括各級國家機關和實施預算管理的政黨組織、社會團體、事業單位及政策性的國有企業。
一般的國有企業不屬于政府采購的主體范圍。
4.政府采購社會中介機構——取得政府采購代理資格、接受采購機關委托、代理政府采購業務的中介組織。
5.供應商。
6.政府采購資金管理部門——財政部門和采購單位的財務部門。
(二)政府采購的資金范圍——財政預算資金(包括預算執行中追加的資金)、預算外資金和單位自籌資金。
(三)政府集中采購目錄和政府采購限額標準
《政府采購法》規定,屬于中央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集中采購目錄由國務院確定并公布。屬于地方預算的政府采購項目,集中采購目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權的機構確定并公布。
納入集中采購目錄的采購項目,不僅是通用商品,還包括特殊商品。
(四)政府采購的對象范圍
1.貨物。包括有形和無形。
2.工程。建設工程
3.服務。是指貨物和工程之外的采購項目。
三、政府采購的原則
(一)公開透明原則
公開透明是政府采購必須遵循的基本原則之一,政府采購被譽為“陽光下的交易”。
(二)公平競爭原則
公平原則是市場經濟運行的重要法則,是政府采購的基本原則。
(三)公正原則
(四)誠實信用原則
誠實信用原則是發展市場經濟的內在要求,在市場經濟從發展初期向成熟時期過渡階段,尤其要大理推崇這一原則。
公平競爭是核心,公開透明是體現,公正和誠實信用是保障。
【例題1·多選題】我國政府采購的原則包括( )。
A.公正原則
B.公平競爭原則
C.公開透明原則
D.誠實信用原則
【答案】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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