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一般納稅人的認定標準
一般納稅人是指年應征增值稅銷售額(以下簡稱年應稅銷售額,包括一個公歷年度內的全部應稅銷售額),超過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和企業性單位。
下列納稅人不屬于一般納稅人:
(1)年應稅銷售額未超過小規模納稅人標準的企業(以下簡稱小規模企業)。
(2)個人(除個體經營者以外的其他個人)。
(3)非企業性單位。
(4)不經常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的企業。
3.一般納稅人年審和臨時一般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的認定
為加強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以下簡稱一般納稅人)的管理,在一般納稅人年審和臨時一般納稅人轉為一般納稅人過程中,對已使用增值稅防偽稅控系統但年應稅銷售額未達到規定標準的一般納稅人,如會計核算健全,且未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取消其一般納稅人資格。
(1)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有偷、騙、抗稅行為;
(2)連續3個月未申報或者連續6個月納稅申報異常且無正當理由;
(3)不按規定保管、使用增值稅專用發票、稅控裝置,造成嚴重后果。
上述一般納稅人在年審后的一個年度內,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應限定為千元版(最高開票限額l萬元),個別確有需要經嚴格審核可領購萬元版(最高開票限額l0萬元)的增值稅專用發票,月領購增值稅專用發票份數不得超過25份。
納稅人一經認定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不得再轉為小規模納稅人。
(三)稅率與征收率
基本稅率一律為17%,低稅率為l3%。
征收率為3%。
(四)一般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當期銷項稅額-當期進項稅額
(五)小規模納稅人應納稅額計算
應納稅額=銷售額×征收率
征收率統一為3%
【舉例】一個水杯,成本為100元,150元賣出。一般納稅人的計算:150*17%-100*17%=50*17%。小規模納稅人的計算:150*3%=4.5。
二、消費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生產、委托加工和進口應稅消費品的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納稅義務人。
稅目與稅率:教材P178—179 共14個稅目。
消費稅的計算分為:從價計征、從量計征、復合計征三類。
三、營業稅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
稅目:交通運輸業、建筑業、金融保險業、郵電通信業、文化體育業、娛樂業、服務業。
(口訣:交文金郵建娛服)
四、企業所得稅
注意一下稅率基本稅率25%。
教材上還提到個人所得稅、印花稅、城建稅,自己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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