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稅法及構成要素
(一)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的概念
稅法是指有權的國家機關制定的有關調整稅收分配過程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的法律規范總和。
(1)稅法的立法主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地方立法機關+獲得授權的行政機關。
(2)稅法的調整對象是稅收分配中形成的權利義務關系,而不直接調整稅收分配關系。
(3)稅法的構成
廣義稅法=各種稅收法律規范的總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正式立法制定的稅收法律+國務院制定的稅收法規+由省級人民代表大會制定的地方性稅收法規+由有關政府部門制定的稅收規章等等)。
狹義稅法=國家最高權力機關正式立法的稅收法律,如我國的個人所得稅法、稅收征收管理法、企業所得稅法等。
2.稅收與稅法的關系
(1)稅法是稅收的法律表現形式,稅收則是稅法的主體內容;
(2)稅收反映經濟利益關系,稅法則反映權利與義務關系;
(3)相互依賴,不可分割。
(二)稅法的分類
1.按照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同,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1)稅收實體法稅收實體法主要是指確定稅種的立法,具體規定某一個稅種他的征收對象、征收范圍、稅目、稅率、納稅地點等。《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
(2)稅收程序法——不針對某一具體稅種,而針對稅務管理程序。如《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
2.按照主權國家行使稅收管轄權的不同分類分為國內稅法、國際稅法和外國稅法。
(1)國內稅法
國內稅法一般是按照屬人或屬地原則,規定一個國家的內部稅收制度。
(2)國際稅法
國際說法是指國家間形成的稅收制度,包括一些雙邊或多邊國家間的稅收協定、條約和國際慣例等。
(3)外國稅法
3.按照稅法法律級次分類分為稅收法律、稅收行政法規、稅收規章和稅收規范性文件。
(1)稅收法律(狹義的稅法)——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XX法
(2)稅收行政法規——由國務院制定的稅收行政法規。——XX條例
(3)稅收規章——由國務院稅收主管部門(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海關總署)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規程等。 ——XX辦法、規程、實施細則
(4)稅收規范性文件——省級以下稅務機關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例題·多選題】根據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將稅法分為( )。
A.稅收實體法
B.稅收法律
C.稅收程序法
D.稅收行政法規
『正確答案』AC
『答案解析』根據稅法的功能作用的不用,可以將稅法分為稅收實體法和稅收程序法。
【例題·判斷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屬于稅收程序法。( )
『正確答案』×
『答案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屬于稅收實體法。
【例題·多選題】下列屬于稅收實體法的有( )。
A.《稅收征管法》
B.《增值稅暫行條例》
C.《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
D.《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
『正確答案』BC
(三)稅法的構成要素
稅法的構成要素(11項)——征稅人、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稅目、稅率、計稅依據、納稅環節、納稅期限、納稅地點、減免稅和法律責任。
納稅義務人、征稅對象和稅率是構成稅法的三個最基本的要素。
1.征稅人(“征稅”主體)——行使稅收征管權,依法進行稅款征收行為的一方當事人。
2.納稅義務人(“納稅”主體)——稅法上享有納稅權利,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包括自然人、法人)
扣繳義務人是指有義務從其持有的納稅人收入或從納稅人收款中按其應納稅款代為繳納稅款的單位和個人(企業代扣代繳職工個人所得稅)。
代征人,是指受稅務機關委托代征稅款的單位和個人(比如海關代征進口環節增值稅和消費稅)。
納稅單位,是指申報繳納稅款的單位,是納稅人的有效集合(總分公司不在同一省市,企業所得稅要統一繳納)。
3.征稅對象(納稅對象)——征稅的目的物,也是繳納稅款的客體。區別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
【例題·判斷題】不同稅種有著不同的征稅對象,不同的征稅對象是區分不同稅種的主要標志。( )
『正確答案』√
4.稅目——納稅對象的具體化,各個稅種所規定的具體征稅項目。
5.稅率——是對征稅對象的征收比例或征收額度。稅率是計算稅額的尺度,也是衡量稅負輕重與否的重要標志。
我國現行的稅率主要有:比例稅率、定額稅率、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
(1)比例稅率,是指對同一征稅對象,不論金額大小均按同一比例征稅的稅率。我國的增值稅、營業稅、企業所得稅等采用的是比例稅率。
(2)定額稅率(固定稅額),是按納稅對象的一定計量單位規定固定的稅額。資源稅、消費稅中的啤酒、黃酒。
(3)累進稅率,是指按照納稅對象數額的大小,實行等級遞增的稅率。
①全額累進稅率。(我國目前暫時無執行此稅率稅種)
②超額累進稅率——個人所得稅。
即把征稅對象按數額的大小分成若干等級,每一等級規定一個稅率,稅率依次提高,每一納稅人的征稅對象依所屬等級同時適用幾個稅率分別計算,將計算結果相加后得出應納稅款的稅率。
舉例:張先生,2011年11月工資為6000元,其中3500元以內的部分不征收個人所得稅,超過3500元的部分,適用下表稅率:
全月應納稅所得額稅率
全月應納稅額不超過1500元3%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1500元至4500元1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4500元至9000元2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9000元至35000元2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35000元至55000元30%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55000元至80000元35%
全月應納稅額超過80000元45%
張先生11月應納稅所得額=6000-3500=2500(元)
應納稅額=1500×3%+1000×10%=145(元)
③超率累進稅率——土地增值稅。即以征稅對象數額的相對率劃分若干級距,分別規定相應的差別稅率,相對率每超過一個級距的,對超過的部分就按高一級的稅率計算征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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