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majingjing_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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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頁:第一節 會計要素 |
第 2 頁:第二節 會計科目與賬戶 |
第二節 會計科目與賬戶
一、會計科目
(一)會計科目
(二)會計科目的分類
1.按其歸屬的會計要素不同分類
資產類科目
負債類科目
所有者權益類科目
成本類科目
損益類科目
2.按其所提供信息的詳細程度及其統馭關系的不同
總分類科目
明細分類科目
中間可設二級或多級科目
3.總分類科目和明細分類科目的關系
總分類科目對所屬的明細分類科目起著統馭和控制作用,而明細分類科目是對其所歸屬的總分類科目的補充和說明,且總分類賬戶與其所屬明細分類賬戶在總金額上應當相等。
(三)會計科目的設置原則
合法性原則
總分類科目原則上由財政部統一制定。企業可根據自身的生產經營特點,在不影響會計核算要求以及對外提供統一財務會計報表的前提下,自行增設、減少或合并某些會計科目。
相關性原則
實用性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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