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票
本票是出票人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受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據。我國票據法上的本票僅指銀行本票,而且均為即期本票。
銀行本票是銀行簽發的,承諾自己在見票時無條件支付確定的金額給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據。銀行本票見票即付。
(三)支票
支票,是銀行的活期存款戶簽發給收款人辦理結算或委托開戶銀行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票據。
支票在同一城市或一定的區域范圍內可以用于商品交易、勞務供應、清償債務等款項的結算。
(四)信用卡
信用卡是指發卡銀行給予持卡人一定的信用額度,持卡人可在信用額度內先消費,后還款,或者先按發卡銀行的要求交存一定金額的備用金,當備用金賬戶余額不足支付時,可在發卡銀行規定的信用額度內透支的銀行卡。信用卡按使用對象分為單位卡和個人卡。
(五)匯兌
匯兌,是匯款人委托銀行將款項匯給異地收款人的結算方式。匯兌分為信匯和電匯兩種,由匯款人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匯兌結算適用于單位、個體經濟戶和個人的各種款項的結算。
(六)托收承付
托收承付是銷貨單位根據合同發貨后,委托銀行向購貨單位收取貨款,購貨單位根據合同核對單證或驗貨后,向銀行承認付款,由銀行辦理款項劃轉的一種結算方式。這種結算方式,包括委托收款(“托收”)和承認付款(“承付”)連兩個環節。
(七)委托收款
委托收款,是收款人向銀行提供收款憑據,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分為郵寄劃回和電報劃回兩種,由收款人根據需要選擇使用。在同城與異地均可使用,并且不受金額起點限制。
四、支付結算的主要法律依據
各種與支付結算的各種結算方式有關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以及中國人民銀行的有關政策性文件都是支付結算必須遵循規定。
五、辦理支付結算的具體要求
(一)單位、個人和銀行應當按照《人民幣銀行結算賬戶管理辦法》的規定開立、使用賬戶。
在銀行開立存款賬戶的單位和個人辦理支付結算,賬戶內需有足夠的資金保證支付。銀行依法為單位、個人在銀行開立的存款賬戶中的存款保密,維護其資金的自主支配權。
(二)單位、個人和銀行辦理支付結算必須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和結算憑證。
未使用按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印制的票據,票據無效;未使用中國人民銀行統一規定格式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三)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的基本要求。
1.中文大寫金額數字的書寫要求中文大寫金額數字應用正楷或行書填寫,不得自造簡化字。如果金額數字書寫中使用繁體字,也應受理。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到“元”為止的,在“元”之后應寫“整”(或“正”)字;到“角”為止的,在“角”之后可以不寫“整”(或“正”)字。大寫金額數字有“分”的,“分”后面不寫“整”(或“正”)字。
2.貨幣符號的書寫要求
中文大寫金額數字前應標明“人民幣”字樣,大寫金額數字應緊接“人民幣”字樣填寫,不得留有空白。大寫金額數字前未印“人民幣”字樣的,應加填“人民幣”三字。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前面,均應填寫人民幣符號“¥”。阿拉伯小寫金額數字要認真填寫,不得連寫分辨不清。
(四)填寫票據和結算憑證應當規范,做到要素齊全、數字正確、字跡清晰、不錯不漏、不潦草,防止涂改。
(五)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簽章和其他記載事項應當真實,不得偽造、變造。(重點)
所謂“偽造”,是指無權限人假冒他人或虛構人名義簽章的行為。所謂“變造”,是指無權更改票據內容的人對票據上簽章以外的記載事項加以改變的行為。票據上有偽造、變造的簽章的,不影響票據上其他當事人真實簽章的效力。
【重點提示】注意變造簽章的行為屬于偽造,而不屬于變造。
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對票據和結算憑證上的其他記載事項,原記載人可以更改,更改時應當由原記載人在更改處簽章證明。
【重點提示】票據和結算憑證的金額、出票或者簽發日期、收款人名稱絕對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據無效;更改的結算憑證,銀行不予受理。
【例題5•單選題】根據《支付結算辦法》的規定,簽發票據時,可以更改的項目是( )。
A.出票日期
B.收款人名稱
C.用途
D.票據金額
【答案】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