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稅務管理 |
第 3 頁:第二節 稅款征收 |
二、發票管理
(一)發票的概念
發票是指---是確定經營收支行為發生的法定憑證,是會計核算的原始依據,也是稅務稽查的重要依據。
稅務機關是發票的主管機關,負責發票印制、領購、開具、取得、保管、繳銷的管理和監督。
發票聯次:三聯+抵扣聯
(二)發票的種類
主要有增值稅專用發票、普通發票(包括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專業發票等幾類。
1.增值稅專用發票
指專門用于結算銷售貨物和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使用的一種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只限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領購使用,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不得領購使用。
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年應稅銷售額工業100萬(改為50萬),商業180萬(改為80萬)
注意:
超標的個人、非企業性單位、不經常發生應稅行為的企業,視同小規模人納稅。
(1)防偽(發票聯和抵扣聯水印防偽圖案)
(2)不得領購使用
①會計核算不健全,即不能按會計制度和稅務機關的要求準確核算增值稅的銷項稅額、進項稅額和應納稅額者。
②不能向稅務機關準確提供增值稅銷項稅額、進項稅額、應納稅額數據及其他有關增值稅稅務資料(資料的內容,由國家稅務總局直屬分局確定)者。
③有以下行為,經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而仍未改正者:
1)私自印制專用發票;
2)向個人或稅務機關以外的單位買取專用發票;
3)借用他人專用發票;
4)向他人提供專用發票;
5)未按規定的要求開具專用發票;
6)未按規定保管專用發票;
7)未按規定申報專用發票的購、用、存情況;
8)未按規定接受稅務機關檢查。
④銷售的貨物全部屬于免稅項目者。
⑤納稅人當月購買專用發票而未申報納稅的,不得向其發售專用發票。
有上列情形的一般納稅人如已領購使用專用發票,稅務機關應收繳其結存的專用發票。
(3)開具范圍
①向消費者銷售應稅項目;
②銷售免稅項目;
③銷售報關出口的貨物、在境外銷售應稅勞務;
④將貨物用于非應稅項目;
⑤將貨物用于集體福利或個人消費;
⑥將貨物無償贈送他人;(要求開也可)
⑦提供非應稅勞務(應當征收增值稅的除外)、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
⑧商業(勞保除外)
⑨向小規模納稅人銷售應稅項目,可以不開具專用發票。
⑩設備:過時的規定。
零售單位:一般納稅人可以,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可以。
(4)開具要求
不得涂改;
全部聯次一次填開,上、下聯的內容和金額一致;
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不得拆本使用專用發票;
中文開具專用發票;
紅色印泥與藍色印泥;
(5)開具方法
(6)開具時限
①預收貨款、托收承付、委托銀行收款---為貨物發出的當天;
②交款提貨---為收到貨款的當天;
③賒銷、分期付款---為合同約定的收款日期的當天;
④將貨物交付他人代銷,為收到受托人送交的代銷清單的當天;
⑤設有兩個以上機構并實行統一核算的納稅人,將貨物從一個機構移送其他機構用于銷售---為貨物移送當天;
⑥將貨物作為投資提供給其他單位或個體經營者---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⑦將貨物分配給股東,為貨物移送的當天。
(7)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
稅務機關和納稅人簽章。
2.普通發票
普通發票,是指主要由營業稅納稅人和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使用,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不能開具專用發票的情況下也可使用的一般發票。
普通發票包括行業發票和專用發票兩種。
①行業發票,是指適用于某個行業的生產經營業務的一種發票。如商業零售統一發票、商業批發統一發票、工業企業產品銷售統一發票等。
②專用發票,是指僅適用于某一生產經營項目的一種發票。如廣告費用結算發票、商品房銷售發票等。
3.專業發票
①國有金融、保險企業的存貸、匯兌、轉賬憑證、保險憑證。
②國有郵政、電信企業的郵票、郵單、話務、電報收據。
③國有鐵路、國有航空企業和交通部門、國有公路、水上運輸企業的客票、貨票等。
(三)發票的開具要求
1.單位和個人應在發生經營業務、確認營業收入時,才能開具發票。未發生經營業務一律不準開具發票。
2.開具發票時,應按號碼順序填開,填寫項目齊全、內容真實、字跡清楚、全部聯次一次復寫或打印,內容完全一致,并在發票聯和抵扣聯加蓋單位財務印章或者發票專用章。
3.填寫發票應當使用中文。民族自治地區可以同時使用當地通用的一種民族文字。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可以同時使用一種外國文字。
4.使用電子計算機開具發票,必須報主管稅務機關批準,并使用稅務機關統一監制的機打發票。
5.開具發票時限、地點應符合規定。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轉借、轉讓、代開發票。未經稅務機關批準,不得拆本使用發票;不得自行擴大專業發票使用范圍。
已開具的發票存根聯和發票登記簿應當保存5年。
三、納稅申報
納稅申報是指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在申報期限內就納稅事項向稅務機關提出書面申報的一種法定手續。
(一)對象
減稅免稅期間申報
(二)內容
納稅申報表
(三)方式
1.直接納稅申報
2.郵寄納稅申報
郵寄申報以寄出地的郵政局郵戳日期為實際申報日期。
3.數據電文納稅申報
如目前大量采用的網上申報。
4.其他申報方式
實行定期定額繳納稅款的納稅人,可以實行簡易申報、簡并征期等申報納稅方式。
本節重點:
1.稅務管理機關是稅收機關;
2.稅務登記種類?
3.開業登記的對象?
4.開業登記的時間(先工商后稅務30日)、地點、稅務登記表、稅務登記證的核發;
5.變更登記的范圍、時間30天、稅務登記變更表;
6.停業復業登記的方式、說明的內容、期滿的處理及發生納稅義務的處理?
7.注銷登記的范圍及15天的時間要求;
8.外出經營報驗登記的程序;
9.稅務登記證的作用及銀行賬戶的管理?
10.增值稅專用發票的適用范圍?
11.不得領購與不得開具的情形?
12.專用發票的開具方法?
13.開具時限的規定?
14.普通發票的適用范圍?
15.退貨的處理?
16.發票的開具要求?
17.納稅申報的內容?
18.納稅申報三種方式+定期定額的兩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