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四】編制財務報告:★
1、財務會計報告的構成:(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表、會計報表附注、財務情況說明書);特別說明財務會計報告比會計報表的范圍更加廣泛。另外會計報表又包括:資產負債表,利潤表,現金流量表,附表所組成。
2、企業對外提供財務報告應當由企業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企業,還應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
3、各單位必須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編制月份、季度、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的格式、編制要求、報送期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規定;向不同的報表使用者提供財務報告編制依據編制基礎應當一致。
4、對會計報表中各項會計要素進行合理的確認和計量,不得隨意改變會計要素的確認和計量標準;
5、應當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條例》規定的結賬日進行結賬,不得提前或者延遲;年度結帳為公歷年度的12月31日,其他為半年、季度、月份的最后一天。
6、企業在編制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前,應當按規定進行全面清查資產、核實債務;
7、不得隨意改變財務會計報告的編制基礎、編制依據、編制原則和方法;
8、單位負責人對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的真實性、完整性負法律責任。
9、國有大型企業,國有重點金融機構,及其他國家有委派監事會的國有企業,應當定期向監事會提供財務報告。(注意只局限在“國有”,有“委派”監事會的)。國有的和國有資產占控股地位或者占主導地位的大、中型企業,應當“至少每年一次”向本企業的“職工代表大會”公布財務會計報告。
10、企業財務會計報告按編制時間分為年度、半年度、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季度和月度財務會計報告至少應當包括資產負債表和利潤表。
【問題五】會計檔案管理
1、法律依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
由國務院財政部門及檔案管理部門會同制定。
2、會計檔案的范圍
包括: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和其他會計資料,比如:會計移交清冊、會計檔案保管清冊、會計檔案銷毀清冊。具體的在基礎的相關章節有。
3、單位的預算、計劃、制度等文件材料屬于文書檔案,不屬于會計檔案。
【問題六】會計監督
1、內部會計監督的主體是各單位的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內部會計監督的對象是本單位的經濟活動 。
2、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的基本要求P57--61
各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本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單位內部會計監督制度應當符合以下要求:
(1)記賬人員與經濟業務事項或會計事項的審批人員、經辦人員、財物保管人員的職責權限應當明確,并相互分離、相互制約; (2)重大對外投資、資產處置、資金調度和其他重要經濟業務事項的決策和執行的相互監督、相互制約的程序應當明確;
(3)財產清查的范圍、期限和組織程序應當明確;
(4)對會計資料定期進行內部審計的辦法和程序應當明確
3、會計機構和會計人員在單位內部會計監督中的職權
(1)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對違反《會計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規定的會計事項,有權拒絕辦理或者按照職權予以糾正;(想一想在對原始憑證監督中講到的:不真實,不合法;不準確,不完整的相應處理方法。)
(2) 會計機構、會計人員發現會計賬簿記錄與實物、款項及有關資料不相符的,按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有權自行處理的,應當及時處理;無權處理的,應當立即向單位負責人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4、會計工作的國家監督----財政部門以及其他政府部門,在此不再重復。
5、會計工作的社會監督----注冊會計師及其事務所的監督。
①重點掌握注冊會計師的監督與國家監督的區別。(掌握程度:1、知道那四個方面不同;2、重點知道性質和監督效力的不同的解釋。)
②對注冊會計師的再監督:
1、再監督的主體是“財政部門”(會計工作的主管機關);
2、監督對象是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監督。
3、財政部門可以依法對“注冊會計師”,“會計師事務所”,“注冊會計師協會”進行“監督”、“指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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