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哪些情況需要開具紅字發票?
只有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終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才能開具紅字發票。
目前增值稅普通發票、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不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在開票系統中直接開具紅字發票。只有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紅字發票時候,需要開具《紅字信息表》。
二、如何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專用發票開具紅字發票的申請流程分為三步:紅字信息表填開、接收校驗通過信息表、銷售方開具紅字發票。納稅人可以通過金稅盤或稅控盤兩種開票系統進行申請操作。
第一步:填開并上傳《增值稅專用發票紅字信息表》
兩種申請方式:購買方申請和銷售方申請。
1、購買方申請
(1)購買方取得專票已抵扣情形:
購買方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中填開并上傳《紅字信息表》,在填開《紅字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購買方在當期申報時依據《紅字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后,與《紅字信息表》一并作為記賬憑證。
注意:購買方已經抵扣進項發票的選擇【已抵扣】;購買方于非申報期已認證通過但是未申報抵扣進項發票的,依然是選擇【已抵扣】,待申報期時需要申報抵扣該筆進項稅額。
(2)購買方取得專票未申報抵扣情形: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未申報抵扣,且發票聯或抵扣聯無法退回的,購買方可在開票系統中填開并上傳《紅字信息表》,填開《紅字信息表》時應填寫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注意:購買方未申報抵扣進項發票的選擇【未抵扣】。
2、銷售方申請
銷售方開具專用發票尚未交付購買方,以及購買方未用于申報抵扣并將發票聯及抵扣聯退回的,銷售方可在開票系統中填開并上傳《紅字信息表》,銷售方填開《紅字信息表》時應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
第二步:接收校驗通過信息表
主管稅務機關通過網絡接收納稅人上傳的《紅字信息表》,系統自動校驗通過后,生成帶有“紅字發票信息表編碼”的《紅字信息表》,并將信息同步至納稅人端系統中。
納稅人也可憑《紅字信息表》電子發票信息或紙質資料到稅務機關對《紅字信息表》內容進行系統校驗。
特別提醒:填錯的信息表未上傳時,可直接在開票系統中作廢;一旦上傳成功,納稅人端便不能修改或撤銷。應憑已開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全部聯次和《作廢紅字發票信息表申請表》(加蓋公章)到辦稅服務廳辦理信息表的作廢。
第三步: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銷售方憑稅務機關系統校驗通過的《紅字信息表》開具紅字專用發票,在新系統中以銷項負數開具,紅字專用發票應與《紅字信息表》一一對應。
特別提醒:沒有上傳成功的信息表可以重復進行上傳,上傳成功也審核通過的信息表,沒有開具負數發票的前提下可以重新下載。
三、小規模納稅人代開的專用發票,如何開具紅字?
稅務機關為小規模納稅人代開專用發票,需要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按照一般納稅人開具紅字專用發票的方法處理。納稅人請攜帶已開具發票各聯次、開具紅字發票的書面證明材料、經辦人身份證明(經辦人變更的還需提供復印件),到稅務機關窗口辦理。
四、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特別提醒
納稅人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普通發票的,銷售方必須收回原發票并注明“作廢”字樣或取得對方有效證明,通過開票系統開具對應紅字發票。提示:可以在所對應的藍字發票金額范圍內開具多份紅字發票。
電子發票系統不支持作廢操作,發生退貨、電子發票開具有誤等情況,開票人應通過開具紅字發票進行沖減。電子發票開具紅字發票,需要與對應的物流、資金流信息一致。
(來源:中國稅務雜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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