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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頁:多項選擇題 |
第 3 頁:判斷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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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 頁:參考答案及解析 |
三、判斷題
1.×【解析】原始憑證屬于會計檔案。《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7條規定,各單位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本單位負責人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者復制,并辦理登記手續。查閱或者復制會計檔案的人員,嚴禁在會計檔案上涂畫、拆封和抽換。
2.×【解析】單位負責人的直系親屬不得擔任本單位的會計主管或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會計機構中擔任出納工作。
3.×【解析】委托收款是指收款人委托銀行向付款人收取款項的結算方式。
4.×【解析】納稅人在停業期間發生納稅義務的,也應申報繳納稅款。
5.√【解析】《政府采購法》第29條規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貨物或者服務,可以采用邀請招標方式采購:①具有特殊性,只能從有限范圍的供應商處采購的;②采用公開招標方式的費用占政府采購項目總價值的比例過大的。
6.×【解析】《會計法》第31條第3款規定,財政部門有權對會計師事務所出具審計報告的程序和內容進行監督。但是,并未規定對所有的審計報告都要進行查驗。
7.√【解析】我國境內所有單位的會計檔案不得攜帶出境。駐外機構和境內單位在境外設立的企業(簡稱境外單位)的會計檔案,同樣按照《會計檔案管理辦法》和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8.×【解析】在普通支票左上角劃兩條平行線的,為劃線支票,劃線支票只能用于轉賬,不能支取現金。
9.√【解析】稅率是稅法的核心要素,稅率的高低,直接關系到國家收入的多少和納稅義務人的負擔輕重。
10.×【解析】堅持準則是指會計人員在處理業務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會計法律制度辦事,不為主觀或他人意志所左右。“準則”是會計人員開展會計工作的外在標準和參照物,不僅包括會計準則,而且包括會計法律、法規、國家統一的會計準則制度以及與會計工作相關的法律制度。
11.×【解析】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其權威性和法律效力僅次于憲法和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制定的法律。
12.×【解析】簽發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表明“支票”的字樣,無條件支付的委托,確定的金額,付款人名稱,出票日期,出票人簽章。欠缺記載任何一項的,支票都為無效。支票的金額,收款人名稱,可以由出票人授權補記,未補記前不得背書轉讓。
13.√【解析】稅收征收管理是稅務機關代表國家行使征稅權,對日常稅收活動進行有計劃地組織、指揮、控制和監督的活動,是對納稅人履行納稅義務采用的一種管理、征收和檢查行為,是實現稅收職能的必要手段。
14.×【解析】允許納稅人將購置物質資料的價值和用于生產經營的固定資產價值中所含的稅款.在購置當期全部一次扣除的增值稅是消費型增值稅。
15.×【解析】會計職業道德與會計法律制度有著共同的目標、相同的調整對象、承擔著同樣的責任,兩者聯系密切。
16.×【解析】行政法規是由國務院制定的規范性文件。
17.√【解析】背書人與被背書人是票據的非基本當事人。背書人是指在轉讓票據時,在票據背面簽字或蓋章,并將該票據交付給受讓人的票據收款人或持有人;被背書人是指被記名受讓票據或接受票據轉讓的人。
18.√【解析】流轉稅是指以貨物或勞務的流轉額為征稅對象的一類稅收。我國現行的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和關稅等都屬于流轉稅類。
19.√【解析】設區的市、自治州以上人民政府根據本級政府采購項目組織集中采購的需要設立集中采購機構。集中采購機構的性質是:①集中采購機構是采購代理機構,它只能根據采購人的委托,以代理人的身份辦理政府采購事務;②集中采購機構不是政府機關,而是非營利性的事業法人。
20.×【解析】應對會計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情況進行考核和獎懲,建立和完善激勵機制,對違反會計職業道德的行為進行懲戒,對自覺遵守會計職業道德的優秀會計工作者進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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