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單選題 |
第 3 頁:多選題 |
第 4 頁:判斷題 |
第 5 頁:簡答題 |
第 6 頁:案例分析題 |
第 7 頁:單選題答案 |
第 8 頁:多選題答案 |
第 9 頁:判斷題答案 |
第 10 頁:簡答題答案 |
第 11 頁:案例分析題答案 |
五、案例分析題
1.(1)齊河公司適合查定征收的稅款征收方式。查定征收是指稅務機關根據納稅人的從業人員、生產設備、采用原材料等因素,查實核定其在正常生產經營條件下應稅產品的數量、銷售額,并據以征收稅款的一種方式。
(2)張某的行為違反了會計職業道德的誠實守信原則。誠實守信的基本要求包括:①會計人員以誠待人,實事求是,不搞虛假;②保守秘密,不為利益所誘惑。
2.(1)不符合規定。《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第四條規定:“各單位必須加強對會計檔案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會計檔案的立卷、歸檔、保管、查閱和銷毀等管理制度,保證會計檔案妥善保管、有序存放、方便查閱,嚴防毀損、散失和泄密。”故把會計檔案、會計憑證帶回家的行為是不合法的。
(2)不符合規定。根據《會計法》的規定,會計核算應當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各單位發生的各項經濟業務事項應當在依法設置的會計賬簿上統一登記、核算,不得違反本法和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私設會計賬簿登記、核算。材料中董事長的做法違背了《會計法》的規定。
(3)不應當。《會計法》第二十一條規定:“財務會計報告應當由單位負責人和主管會計工作的負責人、會計機構負責人(會計主管人員)簽名并蓋章;設置總會計師的單位,還須由總會計師簽名并蓋章。單位負責人應當保證財務會計報告真實、完整。”
(4)不正確。劃線更正法是指用劃紅線注銷原有錯誤記錄,然后在錯誤記錄的上方寫上正確記錄的方法。劃線更正法適用于編制的記賬憑證沒有錯誤,而是在登記賬簿時發生錯誤,導致賬簿記錄的錯誤。題干所述的行為屬于編制的記賬憑證有錯誤,應用紅字更正法更正。
3.(1)簽發支票的錯誤包括:用普通的藍色水筆填寫,沒有簽章。《票據法》第八十四條規定:“支票必須記載下列事項:(一)表明‘支票’的字樣;(二)無條件支付的委托;(三)確定的金額;(四)付款人名稱;(五)出票日期;(六)出票人簽章。支票上未記載前款規定事項之一的,支票無效。”《支付結算辦法》第一百二十條規定:“簽發支票應使用碳素墨水或墨汁填寫,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
(2)《支付結算辦法》第一百二十五條規定:“出票人簽發空頭支票、簽章與預留銀行簽章不符的支票、使用支付密碼地區,支付密碼錯誤的支票,銀行應予以退票,并按票面金額處以百分之五但不低于一千元的罰款;持票人有權要求出票人賠償支票金額百分之二的賠償金。對屢次簽發的,銀行應停止其簽發支票。”故本題中的罰款金額為 200 000×5%=10 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