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標利潤分析
(一)目標利潤分析
目標利潤分析是保本分析的延伸和拓展。如果企業在經營活動開始之前,根據有關收支狀況確定了目標利潤,就可以計算為實現目標利潤而必須達到的銷售數量和銷售金額,計算公式如下:
目標利潤=(單價-單位變動成本)×銷售量-固定成本
目標利潤銷售量=(固定成本+目標利潤)/單位邊際貢獻
目標利潤銷售額=(固定成本+目標利潤)/邊際貢獻率
或:目標利潤銷售額=目標利潤銷售量×單價
【提示】上述公式中的目標利潤一般是指息稅前利潤。如果企業預測的目標利潤是稅后利潤,則上述公式應作如下調整。
稅后利潤=(息稅前利潤-利息)×(1-所得稅稅率)
因此:
實現目標利潤的銷售量=[固定成本+稅后目標利潤/(1-所得稅稅率)+利息]/單位邊際貢獻
實現目標利潤的銷售額=[固定成本+稅后目標利潤/(1-所得稅稅率)+利息]/邊際貢獻率
應該注意的是,目標利潤銷售量公式只能用于單種產品的目標利潤控制;而目標銷售額既可以用于單種產品的目標利潤控制,也可以用于產品組合的目標利潤控制。
產品組合的目標利潤分析通常采用以下方法:
實現目標利潤的銷售額=(綜合目標利潤+固定成本)÷(1-綜合變動成本率)
(二)實現目標利潤的措施
通常情況下企業要實現目標利潤,在其他因素不變時,銷售數量或銷售價格應當提高,而固定成本或單位變動成本則應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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