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憲法緒論
第一節(jié) 憲法的概念
二、憲法是根本法
憲法不同于其它一般法律,憲法是根本法,這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 憲法的內容在于規(guī)定一國的根本制度
2、 憲法集中表現各種政治力量對比關系
首先,憲法是在階級斗爭中取得勝利的那個階級的意志和利益的集中表現。
其次,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決定并影響著憲法的具體內容。
最后,當各種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變化時,必然影響憲法的變化。
3、 憲法的效力和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
第一、 憲法是其它一般法律的立法基礎
第二、 憲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
第三、 憲法的修改程序不同于一般法律
憲法的概念:憲法是法的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種政治力量的實際對比關系,規(guī)定國家的根本任務和根本制度,即社會制度、國家制度的原則和國家政權的組織以及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等內容。憲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第二節(jié) 憲法規(guī)范的特點
二、憲法規(guī)范所表現的主要特點
1、 最高權威性
2、 原則性
3、 概括性
4、 適應性
5、 無具體懲罰性
6、 相對穩(wěn)定性
7、 廣泛性
8、 歷史性
9、 靈活性
10、 綱領性
第三節(jié) 憲法的分類和憲法的原則
一、憲法的分類
傳統的憲法分類:
1、 從憲法是否具有統一法典的形式,把憲法分為成文憲法和不成文憲法
2、 從效力和修改程序的不同,把憲法分為剛性憲法與柔性憲法
3、 從制定憲法的機關不同,把憲法分為欽定憲法、協定憲法和民定憲法
二、憲法的一般原則
資產階級憲法的主要原則
1、 人民主權原則
主權觀念最先由法國的波丹提出,后來盧梭創(chuàng)立了人民主權學說
2、 人權原則
3、 法治原則
4、 分權原則
近代分權學說是英國洛克首先倡導而由法國孟德斯鳩所完成的。
社會主義憲法的主要原則
1、 權力屬于人民原則
2、 保障公民權利原則
3、 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4、 民主集中制原則
第三節(jié) 憲法的原則
一、憲法對統治權的作用
1、 鞏固和維護國家權力
2、 規(guī)范國家權力有效運行
二、憲法對法制的作用
1、 為法制的統一奠定基礎
2、 為法制的完善奠定基礎
三、憲法對政治制度的作用
1、 確立和維護國家政治制度
2、 改革國家政治體制
四、憲法對公民權利的保障作用
五、憲法對社會經濟的作用
1、 保護自己的經濟基礎
2、 促進經濟的發(fā)展
五、憲法發(fā)揮作用所必備的條件
1、 憲法的充分實施
2、 法制的健全和完備
第五節(jié) 監(jiān)督憲法的實施
一、保障憲法實施的重要性
監(jiān)督和保障憲法實施的意義在于:
1、 有利于鞏固和發(fā)展國家的根本制度
2、 有利于健全法制
3、 有利于真正發(fā)揮憲法的作用
二、監(jiān)督憲法實施的主要內容
1、 審查法律、法規(guī)及法律性文件的合憲性
2、 審查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的行為的合憲性
3、 審查各政黨、團體、企業(yè)事業(yè)等組織以及全體公民的行為的合憲性
第二章 憲法的歷史發(fā)展
第三節(jié) 新中國憲法的產生和發(fā)展
二、1954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是我國歷史上第一部社會主義類型的憲法
1954年憲法所確認的基本原則主要是人民民主原則和社會主義原則
五、1982年憲法
現行憲法的偉大意義
第一、 正確地總結了中國人民革命斗爭的經驗和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的經驗,并且注意吸收了國際上的有益經驗。
第二、 明確規(guī)定了今后國家的根本任務。
第三、 它把鄧小平理論和黨在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路線通過立法程序完整地上升為憲法規(guī)范,使黨的科學的指導思想、總政策和各項重要政策有了憲法的依據和保障。
第四、 它是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的保證。
第五、 它是人民權利的保障書。
第六、 它為全面改革和政治民主化提供了正確的方向和基本原則,是加強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清除封建主義遺毒和各種腐朽思想的有力武器。
第三章 國家性質
第一節(jié) 國家的階級性質
一、國體概述
國家是階級矛盾不可調和的產物和表現,是實施階級統治的重要工具。
二、人民民主專政實質上即無產階級專政
1、 人民民主專政理論是無產階級專政理論的發(fā)展
2、 人民民主專政是在中國歷史條件下的無產階級專政
3、 人民民主專政是新型的民主與新型的專政相結合
三、堅持以工人階級為領導、以工農聯盟為基礎
工農聯盟作為我國的階級基礎,具有極為重要的作用和意義,可以概括為下述五個方面:
1、 工農聯盟是建立、鞏固和加強人民民主專政的階級基礎。
2、 工農聯盟是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基本力量。
3、 工農聯盟是鞏固和發(fā)展愛國統一戰(zhàn)線的基礎。
4、 工農聯盟是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的可靠保證。
5、 工農聯盟是黨和國家制定政策和法律的主要依據。
第四章 國家形式
第一節(jié) 國家政權組織形式
一、概述
政權組織形式是指特定社會的統治階級采取何種原則和方式去組織旨在反對敵人、保護自己、治理社會的政權機關。
第二節(jié) 國家結構形式
一、國家結構形式的概念和分類
國家結構形式是指特定國家的統治階級所采取的,按照一定原則來劃分國家內部區(qū)域,調整國家整體和組成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間相互關系的國家外部總體形式。
四、單一制國家結構的優(yōu)越性
我國采取單一制國家形式有以下優(yōu)越性:
1、 有利于國家的獨立和統一
2、 有利于國家的發(fā)展和社會主義建設
3、 有利于各民族的共同繁榮和發(fā)展
第五章 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第二節(jié) 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
一、我國公民參與政治方面的權利
平等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政治自由、批評和申訴及控告或者檢舉的權利
二、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人身自由、人格尊嚴不受侵犯、住宅不受侵犯、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宗教信仰自由
三、公民的社會經濟、教育和文化方面的權利
勞動的權利和義務、勞動者休息的權利、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受教育的權利和義務、進行科學研究、文學藝術創(chuàng)作和其它文化活動的自由
四、特定人的權利
保障婦女的權利、保障退休人員和烈軍屬的權利、保護婚姻和家庭以及母親兒童和老人、關懷青少年和兒童的成長、保護華僑的正當的權利
第三節(jié) 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
二、公民基本義務的主要內容
我國公民的基本義務是:
1、 維護國家統一和各民族團結
2、 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保守國家秘密,愛護公共財產,遵守勞動紀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會公德
3、 維護祖國的安全、榮譽和利益
4、 保衛(wèi)祖國,依法服兵役和參加民兵組織
5、 依照法律納稅
6、 其它方面的義務
第六章 中央國家機關
第一節(jié) 中央國家機關是國家機構的組成部分
二、中央國家機關的組織和活動原則
1、 民主集中制原則
2、 社會主義法制原則
3、 民族平等和民族團結原則
4、 責任制原則
5、 精簡、效率、服務、廉潔的原則
6、 聯系群眾,為人民服務原則
7、 黨的領導原則
第七章 地方制度
第一節(jié) 我國地方制度概述
三、行政區(qū)域劃分
我國行政區(qū)域劃分的原則的意義
1、 有利于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2、 有利于行政管理
3、 有利于各民族的團結和發(fā)展
4、 有利于鞏固國防
5、 照顧自然條件和歷史狀況
四、我國中央和地方關系的一般原則
1、 發(fā)揮兩個積極性的原則
2、 大權集中,小權分散的原則
3、 因地、因事制宜的原則
4、 社會主義法制的原則
5、 分工合作的原則
五、我國地方制度的特點
1、 多層次性
2、 靈活多樣性
3、 獨創(chuàng)性
4、 原則性
第三節(jié) 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一、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的概念
所謂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是指在統一的祖國大家庭內,在國家統一領導下,以少數民族聚居區(qū)為基礎,建立相應的自治地方,設立自治機關,行使自治權,使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人民實現當家作主管理本民族內部地方性事務的權利。
三、民族自治地方的特點
1、 表現國家的社會主義本質
2、 民族構成的多樣性和靈活性
3、 自治機關主要由本民族人員組成
4、 享有廣泛的自治權
四、民族區(qū)域自治的優(yōu)越性
1、 有利于國家的統一
2、 有助于貫徹國家的各項政策
3、 有利于調動一切積極因素
4、 有利于國家的建設
五、進一步健全和鞏固民族區(qū)域自治制度
1、 維護、發(fā)展各民族平等、團結、互助關系,保障少數民族的合法權益
2、 大力幫助少數民族地區(qū)發(fā)展經濟和文化
3、 禁止對任何民族進行歧視和壓迫,禁止破壞民族團結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為
4、 反對大民族主義,主要是大漢族主義,也要反對地方民族主義
第六節(jié) 特別行政區(qū)
二、設立特別行政區(qū)的指導方針
一國兩制的意義:
1、 有利于實現祖國統一,保障國家主權和領土的完整
2、 有利于用和平方式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保持對臺、港、澳的穩(wěn)定與繁榮,從而有利于祖國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
3、 一國兩制為和平解決國際爭端提供了范例,具有世界歷史意義
4、 一國兩制是對馬克思列寧主義的重大發(fā)展
三、特別行政區(qū)的特點
1、 特別行政區(qū)享有高度的自治權
2、 特別行政區(qū)保持原有資本主義制度和生活方式50年不變
3、 特別行政區(qū)的行政機關和立法機關由該永久性居民依照基本法的有關規(guī)定組成
4、 特別行政區(qū)原有的法律基本不變
第八章 司法制度
第一節(jié) 我國司法制度概述
三、我國司法制度的特點
1、 保護人民的利益是我國司法制度的核心
2、 機構設置從實際出發(fā),不斷完善和創(chuàng)新
3、 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的設置基本上與政權建制相適應
4、 公安、檢察、法院三機關分工協作,互相制約
第二節(jié) 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
四、我國的審級制度和審判工作原則
人民法院審判工作的基本原則:
1、 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2、 人民法院依法獨立審判的原則
3、 人民法院審判案件公開進行的原則
4、 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的原則
5、 各民族公民有權用本民族的語言文字進行訴訟的原則
6、 實行合議制的原則
7、 實行回避的原則
第三節(jié) 人民檢察院行使國家檢察權
四、人民檢察院的職權和工作原則
1、 公民在適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則
2、 依法獨立行使檢察權的原則
3、 實事求是,重證據不輕信口供的原則
4、 依靠群眾,實行專門的業(yè)務工作與群眾路線相結合的原則
第十章 政黨制度
第一節(jié) 政黨和政黨制度的概念
一、政黨的概念和特征
政黨是由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中的中堅分子組成的,并為反映和實現一定階級、階層或集團的政治、經濟利益的政治綱領、政治主張而奮斗的政治組織。
政黨的特征:
1、 政黨是階級的政治組織,是階級的最積極、最活躍的一部分,具有鮮明的積極性
2、 政黨制定代表本階級利益的政治綱領或章程,用以組織和領導本階級群眾和同盟者為實現其政治目標而共同斗爭
3、 政黨有一套組織系統和一定的紀律約束,以便為實現其政治綱領或章程進行有效的斗爭,并在斗爭中發(fā)揮其領導和指揮作用
4、 政黨同國家政權緊密相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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