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簡易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
保險責任:
1、保險合同期限屆滿被保險人仍然生存的。
2、保險合同生效180天后被保險人因病死亡的。
3、被保險人于保險合同期限內因意外傷害死亡的。
4、被保險人于保險合同期限內意外事故而傷殘的。
5、被保險人于合同生效兩年后自殺的。
除外責任:
1、投保人在投保時對被保險人的嚴重疾病如嚴重的心臟病、癌癥等故意隱瞞,且事后被保險人的死亡因所隱瞞的病情復發所引起的。
2、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傷殘或疾病的。
3、被保險人在合同生效不滿兩年內自殺或其他故意行為而導致身亡或殘廢的。
4、被保險人因犯罪行為所致的死亡或傷殘的。
5、被保險人因戰爭或軍事行為所致死亡的。
七、團體人身保險合同
指社會團體作為投保人,保險人對投保人的成員即被保險人在保險期間內因疾病死亡或意外事故所致傷殘或死亡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給付保險金的一種保險合同。
八、團體人身保險合同的保險責任與除外責任
保險責任:
團體人身保險合同是負責死亡和殘廢在一年期定期的保險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內,被保險人因疾病或因意外傷害事故死亡的或殘廢的,保險人負有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除外責任:
1、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險人死亡或殘廢的,保險人不負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2、被保險人的自殺或犯罪行為。
3、戰爭或軍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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