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籌資管理
一、 企業籌集資金的必然性和要求:
1、 籌集資金的必然性:⑴企業自主經營要求企業享有籌資的自主權;
⑵企業生產發展要求充分利用社會的資金潛力;
⑶橫向經濟聯合引起資金的橫向流動;
⑷社會閑散資金形成企業資金籌集的可靠來源。
2、 籌集資金的要求:⑴合理確定資金的需要量,控制資金投放時間;
⑵周密研究投資的方向,大力提高投資效果;
⑶認真選擇籌資的來源,力求降低資金成本;
⑷適當安排自有資金比例,正確進行負債經營。
二、 企業資本金制度:是國家對有關資本金的籌集、管理以及企業所有者的責權利所作的法律規范。建立企業資本金制度,有利于理順產權關系,確保資本金的安全完整,維護所有者的權益。
1、 企業資本金的概念和構成:概念:是指企業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注冊資金,是各種投資者以實現盈利和
社會效益為目的,用以進行企業生產經營、承擔有限民事責任而投入的資金。從性質上看,資本金是投資者(所有者)投入的資本,是主權資金,不同于債務資金;從目的上看,資本金要將本求利,具有盈利性,不同于非盈利性的事業行政單位資金;從功能上看,企業資本金用以進行生產經營,承擔民事責任,在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則以其資本金為限對所負債務承擔責任;從法律地位看,資本金不同于過去國有企業的國家基金,籌集來的資本金要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已注冊的資本金如果追加或減少,必須辦理變更登記。
構成:國家資本金、法人資本金、個人資本金、外商資本金。
2、 企業資金的籌集:基本要求:⑴確定各類企業資本金的最低限額;
⑵確定無形資產出資額的最高比例。
資本金籌集的期限問題,三種辦法: ⑴實收資本制;
⑵授權資本制;
⑶折衷資本制。
3、 企業資本金的保全:具體要求:⑴企業登記注冊的資本金應在財務制度規定的期限內繳足;
⑵企業籌集的資本金,在生產經營期間內,投資者除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⑶過去企業提取的折舊要上交能源交通基金和預算調節基金的辦法,實際上等于把原來的國家投資抽走,不符合資本金保全原則,國家已決定對企業計提的折舊停征“兩金”。
主要要求:⑴過去企業固定資產的盤虧、損毀沖減國家基金,其盤盈增加國家基金,今后
應計入當期損益,按其凈收益或者凈損失作為營業外收入或支出處理;
⑵材料物資因國家統一調整價格而發生的折價或溢價,過去都調整國家基金,
今后應按其實際購入成本計入營業費用,即其價差由當期損益負擔;
⑶企業收回的對外投資與其投出時的賬面價值的差額,應作為投資收益或投資
損失處理,不作增減資本金處理。
4、 企業資本金的管理: P69
三、 籌資渠道和金融市場:
1、 籌資渠道:企業取得資金的來源,籌集資金的方式是指企業取得資金的具體形式。全民所有制企業資金來源的七項渠道: ⑴國家財政資金;
⑵銀行信貸資金:銀行對企業的貸款也是企業重要的資金來源;
⑶非銀行金融機構資金;
⑷其他企業單位資金;
⑸職工資金和民間資金;
⑹企業自留資金;
⑺外商資金。
2、 金融市場:概念:是指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雙方借助于信用工具進行交易而融通資金的市場。
特點:⑴金融市場是以資金為交易對象的市場;
⑵金融市場可以是有形市場,也可以是無形的市場。
構成因素: ⑴資金供應者和資金需求者;
⑵信用工具;
⑶調節融資活動的市場機制。
類型:⑴金融市場按融資對象,分為資金市場、外匯市場和黃金市場;
⑵資金市場按融資期限長短,分為貨幣市場和資本市場;
⑶資金市場按交易性質,分為證券市場和借貸市場;
⑷長期證券市場按證券交易過程,分為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⑸資金市場主要有如下形式: ①短期借貸市場;
②短期債券市場;
③票據承兌市場;
④長期借貸市場;
⑤長期債券市場;
⑥股票市場。
四、 自有資金的籌集:
1、 吸收直接投資:⑴吸收投資的種類: ①吸收國家投資,主要是國家財政撥款,由此而形成國家資本金;
②吸收企業、事業單位等法人單位的投資,由此而形成法人資本金;
③吸收城鄉居民和企業內部職工的投資,形成個人資本金;
④吸收外國投資者和我國港澳臺地區投資者的投資,形成外商資本金。
⑵吸收投資中的出資形式: ①現金投資;
②實物投資;
③工業產權和非專利技術投資;
④土地使用權投資。
⑶吸收投資的程序: ①確定吸收投資所需的資金數量;
②聯系投資單位,商定投資數額和出資方式;
③簽署投資協議,付諸實施。
2、 發行股票:股票是股份公司為籌集自有資金而發行的有價證券,是持股人擁有公司股份的入股憑證。
⑴股票的種類: ①股票按股東權利和義務的不同,分為普通股和優先股;
②股票按票面有無記名,分為記名股票和無記名股票;
③股票按票面是否標明金額,分為面值股票和無面值股票;
④股票按投資主體的不同,分為國家股、法人股、個人股和外資股。
⑵股票發行的程序:始發股: ①發起人議定公司注冊資本,并認繳股款;
②提出發行股票的申請;
③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簽訂承銷協議;
④招認股份,繳納股款,交割股票。
增發新股:①作出發行新股的決議;
②提出發行新股的申請;
③公告招股說明書,制作認股書,簽訂承銷協議;
④招認股份,繳納股款,交割股票。
⑶新股發行價格的確定 :①分析法:每股 資產總值-負債總值 每股
價格= 投入資本總額 × 面值
②綜合法:每股 年平均利潤÷資本利潤率 每股
價格 = 投入資本總額 × 面值
⑷股票發行、流通的實踐問題: ①總的來說,建立股份制,發行股票,發展股票市場,必須
在規范化上下功夫,要制止“變形”、“走樣”,反對降低
標準;
②對建立股份制,發行股票采取積極謹慎的方針;
③堅持股權平等,同股同利,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原則,防
止國有資產流失;
④對股票的收益,過去同時使用股息、紅利兩個提法,有的規
定既給固定股息,又分紅利,有的還規定股息打進成本,紅
利從利潤中開支;
⑤我國股份制企業中內部職工持股的企業占80%多,但還存在
許多混亂現象,造成利益分配上過分向個人傾斜的趨向。
3、 聯營籌資:P90
4、 企業內部積累:P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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