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行政組織的概述
第一節:行政組織
一、行政組織的概念
(一)組織概念及特征
(西方)組織,英文為Organization,來源于器官(Organ),器官是自成系統的具有特定功能的細胞群。后來又逐漸演變為專門指人群而言,運用于社會管理之中。
(中國)組織,在我國漢語中,組織的原始意義是編織的意思,即將絲麻織成布帛。如《遼史·食貨志》說:“國人樹桑麻,習組織。”
總的說來:概括起來有以下幾種:
1、(結構論):組織是為了達到某些特定的目標經由分工與合作及不同層次的權力和責任制度,而構成的人的集合。(它包含三層意思)
(1)組織必須具有目標(2)沒有分工與合作也不能稱其為組織
(3)組織要有不同層次的權力與責任制度。
2、(行為論)組織是兩人或兩人以上有意識加以協調的活動的權力系統。
3、(系統論)組織是開放的社會系統,具有許多相互影響共同工作的子系統,當一個子系統發生變化時,必然影響其他子系統和整個系統的工作。
4、(管理論)從管理和組織職能關系界定組織:組織就是通過設計和維持組織內部的結構和相互之間的關系,使人們為實現組織的目標而有效地協調工作的過程。它主要完成以下工作:組織設計;人員配備;開動組織;監視組織運行。
★我們通常所說的組織,有時是指它的名詞形式,即組織就是由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個人為了實現共同的目標而結合起來協調行動的有機整體;有時是指它的動詞形式,即組織就是通過設計和維持組織內部的結構和相互之間的關系,使人們為實現組織的目標而有效地協調工作的過程。
組織的特征:
——有共同的目標或利益;——兩人以上的人組成;——內部進行分工協作;——有運行規則;——需要管理。
(二)公共組織概念
在現代社會,影響一個國家社會經濟發展的組織主要是三大類:企業、政府、非營利組織。企業是經濟組織,其職能是實現經濟效益最大化。政府擁有的是社會管理的職能,非營利組織實施的是社會服務的職能,政府和非營利組織均稱為公共組織。
公共組織:指各種為達到共同目的而負有執行性管理職能的非營利組織系統。
(三)行政組織
行政組織(廣義)是指各種為達到共同目的而負有執行性管理職能的組織系統。它既包括各類企事業單位、群眾團體、政黨的負有管理職能的組織系統,也包括國家立法、司法系統中負有執行性職能的各類單位和國家的整個行政機關。
行政組織(狹義)是指國家的行政機關,即根據憲法和法律組建的、體現統治階級意志、行使行政權力、執行行政職能、推行政務、管理國家公共事務的機關體系,是國家權力的執行機關。例如,總統及其下屬行政單位、議會制國家中對議會負責的內閣及其下屬行政機關、社會主義國家中的中央政府及其下屬機關。我們國家是國務院系統及各地方政府組織體系。
二、行政組織的構成、特點與功能
(一)行政組織的基本構成要素
1、物質要素
(1)人員。人員是行政組織的主體、核心。
(2)經費。決定了其組織性質。
(3)物質設備。
2、精神要素
(1)目標。他從本質上反映了組織的基本功能。
(2)權責結構。權責結構指的是組織系統內部各子系統、工作單元,以及各組織成員、各工作職位之間在工作任務、權力和責任方面的一系列從屬并列關系。
(3)人際關系。人際關系狀況如何,對于能否穩定組織的各種內在因素,能否調動組織成員工作的主動性、積極性,能否有效地實現組織目標具有不可忽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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