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信息系統審計概述
(二)、信息系統審計的定義和審計對象
信息系統審計是通過一定的技術手段采集審計證據,對被審計單位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和效率進行綜合審查與評價活動。
第三節 信息系統審計技術
(一)、 測試數據法
測試數據是審計人員編制的一些包括有效數據和無效數據在內的測試用例,用于測試程序運行的準確性。
(二)、 整合測試工具法
(三)、并行模擬法
并行模擬是用審計人員編寫的專門用于測試的程序處理真實數據,然后比較模擬的輸出和正常的輸出以達到控制的目的。
(四)、嵌入式審計程序
他通過將專門的審計例行程序嵌入正在使用的軟件系統中實現的
(五)、 擴展紀錄
(六)、 抽點轉存(snap shot 快照)
實現抽點轉存的程序語句可以加在審計人員感興趣的程序中,產生一個打印出的審計線索。
(七)、 跟蹤
(八)、系統文檔審核
審核關于信息系統的設計方案、流程圖和程序清單。審計人員可以要求信息系統人員提供系統文檔的一個完整副本來閱讀;
(九)、控制流程圖審核
常常參考分析流程圖、系統流程圖、文檔流程圖來幫助完成信息系統內部控制的審核。
(十)、映像(Mapping)
第四節 信息系統審計過程
(一)、計劃階段
計劃階段的主要工作包括:
1. 了解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
2. 識別重要性
3. 進行風險評估
4. 了解內部控制
5. 制訂審計計劃
(二)、實施審計階段
1. 對信息系統的現有控制進行符合性測試(過渡性測試的方法)
符合性測試的目的是檢查內存控制機制是否健全有效。符合性測試著重審查被審計單位信息系統的內部控制的存在性、有效性及遵守情況。
2. 實施實質性測試
實質性測試是對事務和事項的詳細測試或分析性復合測試,以獲得審計期間這些事項或事務的完整、準確或存在的審計證據。
(三)、審計完成階段
審計完成階段,信息系統審計人員必須運用專業知識判斷收集到的各種證據,以經過核實的審計證據為依據,形成審計意見,做出審計報告。審計報告須說明審計范圍、審計目標、審計期間和所執行的審計工作的性質和范圍。審計報告中還應說明采用了那些計算機輔助審計技術和信息系統審計技術以及與之有關的審計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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