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稅收要素與稅收分類
一、稅收要素征稅對象,納稅人,稅率(中心環節),納稅環節,納稅期限,減免稅。前三個為基本要素。
(一)征稅對象
1.定義:指對什么東西征稅,即征稅的目的物。(規定了稅的名稱)
2.與之相關的幾個概念:稅目:征稅對象的具體的內容。計稅依據:征稅對象的計量單位和征收標準。(從量、從價)稅源:稅收收入的。
(二)納稅人
1.定義:是稅法上規定的直接負有納稅義務的單位和個人。其規定解決了對誰征稅,或者誰應該納稅的問題。2.涉及的有關人員:法人、自然人、扣繳義務人、負稅人(實際承擔稅負的人)
(三)稅率:
1.定義:是稅額與征收對象數量之間的比例。其規定解決了征多少稅的問題。它是稅收制度的中心環節。
2.公式:稅率=稅額/征稅對象數量
3.種類:⑴按性質不同分名義稅率=應納稅額/征稅對象的數量實際稅率=實納稅額/實際征稅對象的數量差異因減免稅的存在
⑵按稅率形式不同分P2
8①比例稅率:單一的比例稅率差別比例稅率(產品差別比例稅率;行業差別比例稅率;地區差別比例稅率)幅度比例稅率②累進稅率:全額累進稅率;超額累進稅率。全率累進稅率;超率累進稅率。
③定額稅率地區差別定額稅率;幅度定額稅率;分級定額稅率。
(四)納稅環節
1.定義:是對處于運動過程中的征稅對象,選定應該繳納稅款的環節。
2.種類:☆一次課征制(一次納稅制):即一個稅種只在一個流轉環節征稅,以避免重復征稅。二次課征制(二次納稅制):即一個稅種在商品流轉環節中選擇二個環節征稅。多次課征制(多次納稅制):即在商品流轉各個環節多次征稅,道道征收。
(五)納稅期限1.定義:納稅人向國家繳納稅款的法定期限,是稅收固定性特征的重要體現。
2.確定納稅期限的含義:
①確定結算應納稅款的期限
②確定繳納稅款的期限3.確定依據:☆
⑴根據國民經濟各部門生產經營的不同特點和不同的征稅對象確定。
⑵根據納稅人繳納稅款數額的多少來確定。(反比)
⑶根據納稅行為發生的情況,以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的次數為納稅期限。
⑷為保證國家財政收入,防止偷漏稅,在納稅行為發生前,預先繳納稅款。
(六)減稅、免稅
1.定義:是稅法中對某些特殊情況給予減少或免除稅負的一種規定。
2.減免稅與起征點、免征額的區別。
二、我國現行三種稅率形式的比較
(一)概念的比較
1.比例稅率:是指應征稅額與征稅對象數量為等比關系,不因征稅對象數量多少而變化的稅率,卻對同一個征稅對象不論數額大小,只規定一個比率征稅的稅率,其稅額隨著征稅對象數量等比例增加。
2.累進稅率:是指隨征稅對象數額的增大而提高的稅率,其稅額增長幅度大于其征稅對象數量的增長幅度。
3.定額稅率:又稱固定稅額,是按單位征稅對象直接規定固定稅額的一種稅率形式。
(二)三種稅率具體形式的比較1.比例稅率可分為:
⑴單一比例稅率
⑵差別比例稅率(又分為三種:
①產品差別比例稅率
②行業差別比例稅率
③地區差別比例稅率)
⑶幅度比例稅率
2.累進稅率可分為:
⑴全額累進稅率和超額累進稅率
⑵全率累進稅率和超率累進稅率
3.定額稅率可分為:
⑴地區差別定額稅率
⑵幅度定額稅率
⑶分級定額稅率。
三、全額(率)累進稅率與超額(率)累進稅率的概念及其區別
(一)定義
1.全額累進稅率:是累進稅率的一種,即征稅對象的全部數額都按其相應等級的累進稅率計算征收。
2.超額累進稅率:是把征稅對象劃分為若干等級,對每個等級部分分別規定相應稅率,分別計算稅額,各級稅額之和為應納稅額。
(二)區別(不同特點)
1.在名義稅率相同的情況下,實際稅率不同。全累負擔重,超累負擔輕。
2.全累的最大缺點是在累進級距的臨界點附近,全累負擔不合理,而超累則不存在這一問題。
3.在各個級距上,全累稅負變化急劇,而超累變化緩和,也就是隨著征稅對象數額的增長,稅款的增加,全累較快,超累較緩和。
4.在計算上,全累計算簡單,超累計算復雜。
四、按各種稅率形式計算稅額的實例(一)比例稅率計算例
1:已知甲企業營業所得額為100萬元,乙企業為150萬元,(稅率33%)分別求其所得額。甲:10033%=33(萬元)乙:15033%=49.5(萬元)(二)累進稅率計算1、按全額累進稅率例二:已知甲全年收入1000元,乙全年收入1020元,按教材(P30)的稅率分別計算各自應納余額累進稅款。甲:100010%=100(元)乙:102015%=153(元)
2、按超額累進稅率☆(1)定義法(分段級計算法)例3:根據例2分別計算甲乙的超額累進稅款。甲:4005%+60010%=80(元)乙:4005%+60010%+2015%=83(元)(2)速算扣除法第2級速算扣除數=400(10%-5%)+0=20(元)第3級速算扣除數=1000(15%-10%)+20=70(元)甲:100010%-20=80(元)乙:102015%-70=83(元)
3.全率累進稅率計算稅額例
4:甲銷售收入為12000元,利潤率6%;乙銷售收入28000,利潤率18%,根據第P35稅表分別計算機應納全率累進稅額。甲:120006%=72(元)乙:28000180%=1512(元)4.超率累進稅率計算超率累進稅額甲:12000(5%0%+1%)=12(元)乙:28000(5%0%+5%+5 %+330%)=672(元)(2)速算扣除法第2級速算扣除率=5%(10%-0%)=0.5%第3級速算扣除率=10%(20%)+0.5%=1.5%第4級速算扣除率=15%(30 %)+1.5%=3%甲:12000(6%0.5%)=12(元)乙:28000(180%3%)=67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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