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分析情況要認真細致。訂計劃前一定要吃透這樣三方面的情況:
一是大環境的形勢及要求,包括全國、本地區、本系統的發展形勢及對本單位提出的要求;
二是主觀條件,指本身人力、物力、財力情況及可挖掘的潛力;
三是客觀條件,指上級和其他部門可能給予的幫助等。分析清楚了這三方面的情況,制訂計劃時才可能避免盲目性。
(二)確定目標要實事求是。計劃必須要有一個目標。目標定得太高,怎么努力也達不到,計劃就會變成一紙空文,起不到指導工作、協調步驟、鼓舞斗志等作用。目標定得太低,不必經過努力也能完成任務,計劃對工作就失去了促進作用,變成可有可無的東西。
(三)措施步驟要切實可行。采取什么措施,按照怎樣的步驟去開展工作,是實現目標的保證,一定要根據條件,作周密的設計。各項措施的操作性要強,切忌空泛;實施步驟要合理,不要時松時緊。
(四)條目要分明,語言要簡潔。完整的計劃標題由機關名稱、適用時間、內容類別、文種名稱四部分組成。
計劃正文的格式以“條款式”和“表格式”最為多見,也有條款式和表格式結合使用的。
條款式分條分點,眉目清晰。
表格式一般用于說明任務分配、時間安排等內容,其好處是一目了然。
不管用哪種格式,一個完整的計劃,應包括現狀分析、目標和任務、主要措施、實施步驟、執行要求等部分,因為這些內容都是制訂計劃時必須考慮的。當然,在具體表述時,可根據實際情況,有詳有略,甚至省略某些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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