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整理(立卷)的分工,是指哪一級的文件由哪個機關或部門整理(立卷),其作用主要是為了避免各黨政機關或部門之間在整理(立卷)時發生不必要的重復或遺漏。一般來說來,那些應該整理(立卷)的文件材料,應以本機關、本部門為主。
01上級黨政領導機關的來文。綜合性、全面性的,由機關辦公秘書部門整理歸檔。如中共中央文件、國務院文件。
02本機關的文件。由機關秘書部門起草或承辦的,由機關秘書部門整理歸檔;有關業務部門起草或承辦的,由有關業務部門整理歸檔。
03下級機關的來文。哪個部門辦理的,由哪個部門整理歸檔。
04會議文件。以機關名義召開的會議所形成的文件材料,由機關秘書部門整理歸檔;由業務主管部門召開的專業性會議所形成的文件材料,應由召開會議的業務主管部門整理歸檔。
編輯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