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檔文件的排列,是指在分類方案的最低一級類目內,根據一定的方法確定歸檔文件先后次序的過程。
《規則》指出:“歸檔文件應在分類方案的最低一級類目內,按事由結合時間、重要程度等排列、會議文件、統計報表等成套性文件可集中排列”。
歸檔文件按事由結合時間,重要程度排列的具體方法有:
(1)對同一事由的歸檔文件,即一個作者,一個問題的文件,可按文件形成時間的先后排列或者按文件的重要程度排列。
(2)對不同事由的歸檔文件,可采用以下方法排列:
①按不同事由形成時間的先后排列。
②按事由的重要程度排列。將主要職能或重要活動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前面,其他工作形成的文件材料排在后面,或將綜合性工作的文件(工作報告)排在前面,具體業務工作的文件排在后面。
(3)對具有保存價值,但因故沒有及時歸檔的零散文件,其排列方法是:可將零散文件排列在相應類別歸檔文件的最后或與相關的某件歸檔文件裝成一件,然后在歸檔文件目錄備注欄或備考表中加以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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