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申報條件及有關事項說明
一、學歷、工作、轉崗年限
(一)申報條件中有關學歷的要求是指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的學歷。
(二)有關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正規院校的學歷前后從事本專業工作時間的總和。
(三)因工作崗位變動,需申報現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其從事現崗位專業工作時間須滿兩年。有執業資格準入要求的崗位,轉崗時間從取得執業資格算起。
二、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報
(一)香港、澳門、臺灣居民申請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在申報時應向考試報名機構提交本人身份證明,(臺灣居民應提交《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國務院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相應專業學歷或學位證書,以及在醫療衛生機構從事相關專業工作年限的證明。
三、考試成績管理
(一)各科目仍然實行2年為一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考生應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方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
(二)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人員,在本年度報名時須提交《2008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三)對單科考試合格成績在有效期限內,因工作變動等原因,到異地參加本專業剩余科目考試并合格的,由該地區進行數據合成統計,并由當地人事部門核發該專業資格證書。
(四)護理初級(士)專業技術資格合格者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發給考試成績合格證明,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有效證明。
(五)具有護理、助產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并取得考試成績合格證明者,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后可按有關規定聘任護師專業技術職務。
四、其他
申報條件中第(五)條規定是指已被社區衛生機構正式聘用的醫師、護師,提前一年申報專業必須是全科醫學(026)、全科醫學(中醫類)(027)和社區護理(097)三個專業,申報其他專業,不參照該項規定。
附件3:審核所需證件及有關材料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信息表》(A4規格)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明
三、衛生類學歷證明
四、下一級任職資格證明
五、相關準入資格證書:申報醫師類考試[專業代碼為026-089以及114],須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和執業注冊證書;申報中級護理類考試[專業代碼為092-098],須提交護士資格證書和護士注冊證書
六、跨系列、類別、專業報考人員須提交轉入崗位的有關證明
七、按照申報條件中第(五)項有關規定申報人員,必須提交與社區衛生機構簽訂的《聘用合同》
八、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提供《上海市居住證》和與本市醫療機構簽訂的《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
九、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的考生須提供上一年度考試成績單
十、民營醫療機構中衛生專業技術人員申報須提供《醫療機構許可證》
附件4:報名點一覽表
序號 報名點名稱 地址 電話
1 長寧區衛生學校 云霧山路39號 52064705
受理范圍 長寧、徐匯、靜安、閔行、青浦、松江、金山
2 楊浦區衛生學校 舒蘭路51號 28345366、55530577
受理范圍 寶山、楊浦
3 黃浦區衛生學校 夢花街234號13樓 63667293
受理范圍 黃浦、盧灣、普陀、虹口、閘北、浦東新區、嘉定、南匯奉賢
4 崇明縣受理點 一江山路616號 59621609
受理范圍 崇明縣
5 上海市計劃生育委員會人事處 大沽路100號21樓 23116232/23116231
受理范圍 計劃生育系統(周六、日休息)
注:報名時間: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注:報名時間:08:00-16:30(周六、日照常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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