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取得本科學歷,從事本專業工作滿1年。理解為:2009年12月31日前本科畢業。
4、取得碩士學位者(即:2009年12月31日前取得碩士學位)。
(三)中級資格考試人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師職務滿7年(即:2002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師級資格,具中專學歷);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從事師工作滿6年(即:2003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師級資格,具大專學歷);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從事師工作滿4年(即:2005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師級資格,具本科學歷);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從事師工作滿2年(即: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碩士學位(畢業滿兩年),或具職后脫產碩士學位,本科后取得師級資格時間與研究生畢業時間合并計算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即:2009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博士學位)。
6、凡在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
7、報名參加2010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各級別考試的人員,其學歷取得時間和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
(四)不予受理報考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對象
1、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2、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3、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4、偽造學歷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5、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其它情形。
(五)其他有關事項
1、考試報名采用網上報名和考點報名現場確認方式進行。
2、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027至091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醫師資格證書,從事師級年限按執業醫師資格證取得時間為準計算任職年限,選擇專業時原則上不得跨越現在醫師資格證的資格類別。
3、除護理學(士,專業代碼003)以外的其他專業各科目成績繼續實行兩年為一個周期的滾動管理辦法,在連續的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同一個專業4個科目的考試,可取得該專業資格證書。對不同專業(含主亞專業)之間各科目的考試合格成績,不得作為同一專業合并計算。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再次報名時必須使用原檔案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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