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深圳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發布的《關于做好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的通知》得知,深圳市2021年衛生資格考試現場確認時間、地點及材料如下:
(二)報名點現場資格審核和確認
1.各報名點根據實際情況自行確定現場確認的時間和地點,并于2020年12月30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間完成現場確認。市屬醫療衛生機構均設立報名點,由各單位人事部門負責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工作。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均設立報名點(見附件1),受理本轄區內醫療衛生機構(含社會辦醫療衛生機構和民政、公安、司法、軍隊等其他系統所辦醫療機構及駐深醫療機構等)的現場資格審核、確認工作。
2.各報名點應按相關規定要求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考生所有報考材料應一次性提交,報名點現場一次性收齊所有證明材料后方可確認報名。誰審核誰簽名誰負責。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申報表“現場審核人員”簽名處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簽名,同時辦理報名確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確認手續。
(三)考點審核
1.2021年1月17日前各報名點須將本報名點報考人員材料(包括考生簽名的確認單)及本報名點審核報告(附審核確認人員名單)加蓋公章送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田貝一路21號4棟901室)審核,同時將網報數據提交至市考試院。
2.2021年1月22日前市衛生健康能力建設和繼續教育中心將審核報告(附復審通過、不通過人員名單)加蓋公章送市考試院,市考試院按規定上報網報數據至省考區。
五、報名材料
報考人員須同時提交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須由所在單位或人事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審查意見、審核人簽名及單位公章,證書(證件)原件經審核后退回給報考人員。
(一)《2021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原件一式一份,申報表各欄目內容須與提交的證件及材料信息一致,并經所在單位核實并加蓋公章。
(二)本人有效身份證件。有效身份證件須與報考人員在報名系統中所填寫的證件類型、證件號碼一致。
(三)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以碩士、博士學位作為報考依據的,須提交相應專業學位證書。以后續學歷報考需提交自士級資格以來的所有畢業證書復印件。對學歷或學位有異議的,可要求提供學歷或學位鑒定證明。國外取得的相關專業學歷須提交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和中、英文課程表。
(四)現級別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博士學位報考人員除外)。屬省外職稱評審取得的專業技術資格,須提交現資格評審表。
(五)醫師資格證書、醫師執業證書、護士執業證書。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以及392專業的人員,應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書及執業證書;報考專業代碼為203、204、368至374專業的人員,應提交有效的護士執業證書。
(六)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報考醫學類相應專業(指臨床醫學類、口腔醫學類、中醫學類和中西醫結合類)的人員,須按相關文件要求提交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合格證書。
(七)以中專學歷報考中級資格的人員,須提交受聘相應專業職務滿7年的聘書。
(八)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尚未取得衛生專業技術資格的報考人員(2020年參加本專業考試部分科目已合格人員除外),須提交全國普通高等學校本專科畢業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全國畢業研究生就業報到證(通知書)。
(九)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有效期內)復印件。
(十)歷史考生需提交2020年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成績單。
(十一)報考所需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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