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報考者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身份證、專業技術資格證、執業證、畢業證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2012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表》一式一份;
3.本人近期小二寸彩色免冠照片2張。
(二)凡報考《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中專業代碼為301至365專業的人員,應具有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并在報名時提交相應專業執業醫師資格證。報考有準入資格要求的專業,在報名時應同時提交準入資格。報考上一級別工作崗位專業類別的人員,應具有下一級別相關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三)已參加過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報名時須提交由衛生部人才交流服務中心統一印發的上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成績單原件和復印件(原件核對后退回)。不管成績是否及格,報名時都必須使用原檔案號。如果沒有按規定提交成績單或檔案號,造成無法考試或合并成績的,由考生自行負責。
(四)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三、提交材料的要求
提交的證件及材料,均為原件或有效證件(原件審驗后退回)。報名表各欄目內容須經所在單位人事部門或檔案存放單位核實并加蓋印章。
各考點應認真審查報考人員提供的證件及材料。凡符合報名條件的,經辦人員要在報名表上簽署同意報名意見,并辦理報名手續;對不符合報名條件的,不予辦理報名手續。
附件2
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專業目錄
一、初級(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101 |
藥學 |
102 |
中藥學 |
103 |
口腔醫學技術 |
104 |
放射醫學技術 |
105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106 |
病理學技術 |
107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108 |
營養 |
109 |
理化檢驗技術 |
110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111 |
病案信息技術 |
二、初級(師)考試專業
專業代碼 |
專業名稱 |
201 |
藥學 |
202 |
中藥學 |
203 |
護理學 |
204 |
中醫護理學 |
205 |
口腔醫學技術 |
206 |
放射醫學技術 |
207 |
臨床醫學檢驗技術 |
208 |
病理學技術 |
209 |
康復醫學治療技術 |
210 |
營養 |
211 |
理化檢驗技術 |
212 |
微生物檢驗技術 |
213 |
病案信息技術 |
214 |
輸血技術 |
215 |
神經電生理(腦電圖)技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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