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衛生部辦公廳《關于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人社廳發〔2012〕110號)等文件精神,現就我省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參加衛生專業初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大專學歷,可參加藥學、技術專業士級資格考試。
2、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5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3、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擔任藥學、護理、技術士級職務滿2年,可參加師級資格考試。
4、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及以上學歷,可參加藥學、護理、技術專業師級資格考試。
5、臨床醫學(包括中醫、口腔)、預防醫學專業初級資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執業醫師法》等有關規定,參加國家執業醫師資格考試。護理學士級資格參加全國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二)參加衛生專業中級資格考試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取得相應專業中專學歷,受聘擔任醫(藥、護、技)師職務滿7年;
2、取得相應專業大專學歷,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6年;
3、取得相應專業本科學歷,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4年;
4、取得相應專業碩士學位,受聘醫(藥、護、技)師工作滿2年;
5、取得相應專業博士學位。
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取得該培訓合格證書。
凡到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工作的醫師、護師,可提前一年參加全國衛生專業技術中級資格的全科醫學醫學教育`網整理、社區護理專業類別的考試。具體城鄉社區衛生服務機構由市衛生局結合當地實際界定。
報名提交的專業學歷或學位,必須是國家教育和衛生行政部門認可的正規院校畢業學歷或學位。其學歷取得日期截至2012年12月31日,從事本專業工作年限截至2012年12月31日。
二、考試報名
(一)全省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實行屬地化管理。設11個市地考點、省直考點和浙江大學考點。市考點設在各省轄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省直考點設在浙江醫學高等專科學校,浙江大學考點設在浙江大學醫學院。
(二)在杭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和省部屬其他企事業單位報考人員由各單位集中后到省直考點報名;浙江大學及其附屬醫院報考人員由各單位集中后到浙江大學考點報名;非在杭省屬醫療衛生單位和省部屬其他企事業單位報考人員到所在地的市考點報名。
(三)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由本人提出申請,經所在單位審核同意,經網上報名后按規定攜帶有關材料到指定地點進行報名現場確認,經市、省衛考辦審核合格后在規定時間內打印準考證,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考試。
(四)考生報名時,須提交下列證件及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2.《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一式二份;
3.畢業證書或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和聘用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5.具有執業資格的需提供執業資格和注冊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6.已實施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的醫療機構的醫師,參加中級資格考試,須提供該培訓合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7.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報名材料真實性保證書。
(五)報名方式與時間:采用網上報名,現場確認。在2012年12月28日至2013年1月16日期間,考生可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報名,根據報名須知在網上填寫個人報名信息,并打印《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在2013年1月4日至2013年1月27日期間,考生須持《2013年度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申報表》及相關的證件、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到各考點、報名點進行網上報名現場確認。
(六)軍隊衛生人員不實行網上報名,由團級以上單位負責軍隊衛生人員的報名組織工作。
(七)繳費方式:考生完成現場確認后,登錄中國衛生人才網(http://www.21wecan.com)進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13年1月31日。
三、考試級別、專業、科目、方式
(一)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設初級(士)、初級(師)和中級三個級別,共計117個專業。
(二)臨床醫學(專業代碼為301至360)以及中藥學初級(士)、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102、202、367)、中醫護理學初級(師)、中級(專業代碼分別為204、374)等共65個專業的“基礎知識”、“相關專業知識”、“專業知識”和“專業實踐能力”4個科目的考試醫學教育`網整理,均采用人機對話的方式進行,其他52個專業的4個科目仍采用紙筆作答方式進行考試。
四、考試時間
人機對話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5月18、19、25、26日8時30分至10時;11時至12時30分;14時至15時30分;16時30分至18時。
紙筆考試時間定于2013年5月18日、19日9時至11時;14時至16時。
五、下列人員不得參加衛生專業技術資格考試:
(一)醫療事故責任者未滿3年;
(二)醫療差錯責任者未滿1年;
(三)受到行政處分者在處分時期內;
(四)偽造學歷等有關材料或考試期間有違紀行為未滿2年。
各考點報名咨詢電話:省直考點:0571-87692761浙江大學考點:0571-88208027(僅接受浙大及附屬醫院考生咨詢)杭州考點:0571-85456079湖州考點:0572-2760185嘉興考點:0573-83687707紹興考點:0575-88000185寧波考點:0574-87295202或87295659舟山考點:0580-2555156衢州考點:0570-3081059金華考點:0579-82468905臺州考點:0576-88536397溫州考點:0577-88900108麗水考點:0578-2264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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