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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與護理管理
考點:護士執業注冊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1.《護士條例》實施的時間為:2008年5月12日(★)。
2.可作為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學歷證書是: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護理、助產專業畢業證正書(★)。
3.申請護士執業注冊的護理專業畢業生,應在綜合性醫院完成多長時間的臨床實習:8個月以上(★★)。
4.護士首次執業注冊:護士首次執業注冊應當自通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之日起3年內提出執業注冊申請,提交學歷證書及專業學習中的臨床實習證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明、健康體檢證明以及醫療衛生機構擬聘用的相關材料,接受審核。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為5年。
如:在申請護士執業資格注冊應當具備的條件中錯誤的是:D
A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B.在中等職業學校、高等學校完成教育部和衛生部規定的全日制學習,并取得相應學歷證書
c.通過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組織的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D.獲得經省級以上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免考資格的普通中等衛生(護士)學校護理專業畢業文憑者,可以免于護士執業資格考試
E.符合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規定的健康標準
5.護士執業地點發生變化時應:辦理執業注冊變更(★★)。
如:護士李某已在某三甲醫院工作,但未滿5年,現由于家庭關系要調往外地醫院,該護士應該:立即變更注冊地點。
如:護士辦理執業注冊變更后其執業許可期限是(1年、3年、5年、10年、15年):5年。
6.護士延續執業注冊,應在多長時聞內提出申請:有效期屆滿前30日(★)。
如:下列人員中,允許在醫療機構從事診療技術規范規定的護理活動的是:E
A.護理學本科畢業未取得護士執業證書的護士
B.護士執業注冊有效期滿未延續注冊的護士
C.工作調動,執業證書未變更執業地點的護士
D.工作十年,因故吊銷執業證書的護士
E.取得執業證書1年,后出國留學2年再次返回原醫院的護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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