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人力資源管理
第一節 人力資源管理概述
一、人力資源與人力資源管理概念
1、人力資源:又稱勞動力資源,是依附于個體的經濟資源,用以反映人所擁有的勞動能力,對組織的效益和發展具有積極作用的勞動能力總和。
2 、人力資源管理: HRM ,是有效利用人力資源實現組織目標的過程。
兩個主要內容: 1 ,吸引,開發和保持一個高素質的員工隊伍; 2 ,通過高素質的員工實現組織使命和目標。
※五人政策:選好人、用對人、培育人、考核人、留住人
二、護理人力資源管理的根本目的: 讓平凡的人在具體護理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事來。
護理人力資源管理需要做到三個工作: 1,人與崗位的匹配;2,人與人的科學匹配;3,人的需要與工作報酬的匹配。
三、護理人力資源的特點: 1、人的主觀能動性;2、人力資源的可變性;3、人力資源的組合性;4、人力資源閑置過程的消耗性;5、人力資源的流動性;6、人力資源的可塑性。
四、護理人力資源管理體系: 高層、中層、基層(或一線管理)
五、護理人力資源管理職能: 1 、護理人力資源規劃; 2 、護理人員招聘; 3 、護理人員培訓; 4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 5 、護理人員開發及發展; 6 、護理人員的薪酬管理及勞動保護。
第二節 護理人員招聘
一, 職務分析----工作分析,工作描述;
二,尋求符合護理崗位要求的候選人;
三,招聘考核和面試
面試了解三方面:專業技術能力,個人特點,個人潛力;
招聘測試的可靠性和有效性:測試信度,測試效度;
四,錄用體檢和試用考察;
五,錄用決策及招聘工作評估。
第三節 醫院護理人員配置及管理崗位設置
一、醫院護理人員配置: 1級護理----4.5h 2級護理----8.5h 3級護理----0.5h
二、護理人員配置原則:
1、科學配置原則:病人需要。基本方法-----比例配置法、分類法、工時測定法
2、成本效率原則:優化組織
3、結構合理原則:合理結構
4、個人崗位對應原則:動態調整。
三,護理工作模式: 1,個案護理;2,功能制護理;3,整體護理;4,臨床路徑。
四,護理人員排班的原則 :1滿足需求原則;2結構合理原則;3效率原則;4公平原則;5按職上崗原則。
五, 排班方法:周排班法、周期性排班法、自我排班法。
第四節 護理人員績效評價
一、績效評價: 是組織采取特定的方法和工具對組織成員的工作效果進行考查評價的過程
二、績效評價作用 :人事決策、診斷、激勵、教育和管理
三、護理人員績效評價的基本原則:
(1)評價標準基于工作的原則(2)評價標準公開化原則(3)評價標準化原則(4)評價激勵原則
(5)評價結果公開化原則(6)評價面談原則
四,績效評價工具: 1。績效評價表 2。排序法 3。比例分布法 4。描述法 5。關鍵事件法 6。目標管理法 7。360度績效評價方法。
五 ,績效評價程序: 1 ,確定績效標準; 2 ,評價績效; 3 ,績效評價標準結果反饋和應用。
第五節 護理人員培訓
一、護理人員培訓目的,功能;
二、護理人員培訓原則: 1,按需施教,學用一致原則;2,與組織戰略發展相適應原則;3,綜合素質與專業素質相結合原則;4,重點培訓和全員培訓相結合原則;5,長期性與急用性相結合原則。
三、護理人員培訓程序: 確定培訓需要;制定和實施培訓計劃;培訓評價。
第六節 護理人員職業生涯規劃
一、 職業: 是一個人在他(她)生涯歷程中選擇從事工作的行為過程。
職業計劃: 個人制定所要從事的工作目標,確定實現目標手段的不斷發展的過程。職業計劃的核心是個人職業目標與現實可得到的機會的配合。
職業發展: 組織為確保在需要時可以得到具備合適資格和經歷人員而采取的措施。
護士職業素質: 驅動護理人員勝任工作,創造良好工作業績各種個性特征的總和。
二、護理人員職業生涯規劃的基本原則: 1 ,個人特長和組織社會需要相結合原則; 2 ,長期目標和短期目標相結合原則; 3 ,穩定性與動態性相結合原則; 4 ,動機與方法相結合原則。
三、護理人員職業生涯規劃:自我評估;內外環境分析;選擇職業發展途徑;設置個人職業生涯目標;行動計劃與措施;評估與調整。
第七節 護理人員薪酬管理
一,薪酬 :指組織根據員工在組織中所做出的貢獻所付給相應回報。
分類: 1、直接經濟薪酬:是指組織以工資、薪水、傭金、獎金和紅利等形式支付給員工的全部薪酬;
2、間接經濟薪酬:又稱福利,包括直接薪酬以外各種形式的經濟補償,如組織為員工提供的各種福
利、保險、休假等內容。
二、決定護理人員薪酬的因素 :外界環境;護理崗位工作的類型和業績;護士個人條件;醫院經濟負擔能力;地區與行業間的薪酬政策;護理人員勞動市場的供求狀況。
三、薪酬管理原則: 1、按勞付酬原則;2、公平原則;3、競爭原則;4、激勵原則;5、經濟原則;6、合法原則
相關推薦: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