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移植
器官移植的概述
供者的選擇
器官的低溫灌注和保存
排斥反應
免疫抑制藥物
常見器官移植
一、概述
1.器官移植:是指通過手術將一個有活力的器官移植到自身其他部位或另一個體內。
2.分類
分類 |
特點 |
舉例 |
自體移植 |
自己給自己 |
腎動脈狹窄時,將腎血管與髂血管吻合,腎臟移植至髂窩 |
同種移植 |
別人給自己 |
狹義的腎移植,術后需免疫抑制劑 |
異種移植 |
豬給人 |
豬腎移植到人體,目前停留在動物實驗階段 |
二、供者的選擇(免疫學/非免疫學選擇)
(一)免疫學選擇
檢測項目 |
備注 | |
紅細胞ABO抗原系統 |
器官移植時血型必須相符或符合輸血原則 | |
白細胞HLA抗原系統 |
淋巴細胞毒交叉配合試驗 |
受體的血清與供體淋巴細胞之間的配合試驗,臨床移植前必須檢查的項目。交叉試驗<10%或陰性才能移植,陽性會發生超急性排斥反應 |
抗血清檢測白細胞抗原(HLA配型) |
①Ⅰ類抗原HLA-A、B位點 | |
MLC試驗 |
淋巴細胞混合培養 |
(二)非免疫學選擇
選擇對象 |
備注 | |
活體供者 |
年齡 |
①肺、胰腺供者不超過55歲;②心臟供者不超過60歲;③腎臟供者不超過65歲;④肝臟供者不超過70歲 |
配型 |
親屬供體與受者HLA位點有2個不相同時,應避免移植 | |
尸體供者 |
即心跳停止死者供給器官,術后效果差,腦死亡供體可作為候選的供體 | |
禁忌作為供體 |
①已知有全身感染伴血培養陽性或尚未徹底治愈;②HIV感染;③惡性腫瘤(腦原發惡性腫瘤除外) | |
其他對象 |
乙型、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吸毒者、有糖尿病、胰腺炎病史者的器官也要慎重,丙型肝炎病史供體的腎可用于曾患丙型肝炎受體 |
三、器官的低溫灌注和保存
小概念 |
熱缺血 |
正常體溫下缺血 |
冷缺血 |
在4℃低溫下缺血 | |
低溫保存 |
低溫可使離體器官對缺血耐受的時間延長。一般情況下器官離體后須先經低溫灌注處理 | |
低溫灌注目的 |
①使器官溫度立即降至4℃左右,結束熱缺血時間; |
附:常用的灌洗液
1.多用于器官切取冷灌注的液——Hartmann液:是由乳酸林格液加清蛋白組成,為細胞外液型。
2.多用于保存器官的兩種液體
①UW液:陽離子濃度與細胞內液相似,為仿細胞內液型,可將臨床供腎保存時間增至72小時。
②HTK液:為非細胞內、外型。
器官的保存:
|
常用液 |
備注 |
單純冷卻法 |
4℃平衡液或乳酸林格液 |
較短時間內保持器官的正常活力 |
連續灌注法 |
無細胞蛋白質溶液800~1200ml |
經灌注機的加熱器和加氧器處理后與器官連接進行循環灌注 |
四、排斥反應
|
超急性 |
加速性 |
急性 |
慢性 |
機制 |
不可逆的體液免疫反應,受者體內抗體所致→血管內凝血 |
體液免疫為主,有免疫球蛋白、補體和纖維蛋白沉積 |
細胞免疫反應,臨床最常見 |
Th1、Mφ →炎癥(移植物功能喪失的常見原因) |
發生時間 |
數分鐘或數小時 |
術后2-5天 |
多發生于術后1個月內 |
移植數月后 |
臨表 |
移植物腫脹,表面變暗紫色,器官迅速衰竭 |
移植物功能迅速減退和衰竭 |
突然畏寒、發熱,移植物腫大,移植物功能驟然惡化 |
移植器官功能緩慢減退,增加免疫抑制藥無效 |
病理 |
器官實質內明顯水腫、出血和壞死,毛細血管和小血管內血栓形成 |
小動脈纖維蛋白樣壞死和明顯的血管內血栓形成 |
大量的單核細胞和淋巴細胞浸潤 |
移植物血管周圍炎、內膜增生硬化、動脈管腔狹窄閉塞,最終萎縮 |
處理 |
切除移植物,重新移植 |
激素沖擊治療+血漿置換 |
大劑量激素沖擊或調整免疫抑制方案 |
唯一有效療法是再次移植 |
預后 |
無法逆轉,肝對超急性排斥反應耐受性良好 |
有逆轉可能 |
大多數可逆轉 |
較差 |
移植物抗宿主反應(GVHR)
病因:移植物中特異淋巴細胞識別宿主抗原所致。
可引起移植物抗宿主病,引發多臟器功能衰竭和受體死亡。
五、免疫抑制藥物
常用藥物及機制
治療急性排斥反應分為:
1.基礎治療:從移植物血流開通開始,預防排斥反應。
2.挽救治療:從急性排斥反應開始,逆轉排斥反應(但是超急性排斥反應不可逆轉)。
回憶:急性排斥反應主要是細胞免疫為主,故治療機制應為殺TLC為主或抑制增殖、活化。
常用藥物及機制
|
激素 |
增殖抑制劑 |
鈣調磷酸酶抑制劑 |
mTOR抑制劑 |
抗淋巴細胞球蛋白制劑 |
代表藥 |
潑尼松,氫考 |
硫唑嘌呤 |
環孢素A、他克莫司 |
雷帕霉素、依維莫司 |
ALT/ATG/CD3單抗 |
機制 |
Mφ、T/B細胞均有較強抑制作用 |
競爭性抑制嘌呤合成酶→影響DNA、RNA的合成 |
抑制TLC的活化增殖,抑制Mφ產生IL-2 |
作用于IL-2R→細胞周期停留在G1和S期 |
對TLC直接細胞毒作用→TLC崩解 |
備注 |
副作用多,主張聯用免疫抑制劑 |
|
CSA |
|
|
六、常見器官移植
(一)腎移植:療效最顯著。
1.適應證:
主要是慢性腎小球腎炎(70%),其次:慢性腎盂腎炎、多囊腎,以及腎硬化、糖尿病性腎小球硬化間質性腎炎、自身免疫性腎病發展到腎衰竭終末階段。
2.術式
腎移植手術已定型:
移植腎放在腹膜后的髂窩,腎動脈與髂內或髂外動脈吻合,腎靜脈與髂外靜脈吻合。
輸尿管經過一段膀胱黏膜下隧道與膀胱吻合,以防止尿液回流。
(二)肝移植
1.適應證:
原則上為進行性、不可逆性和致死性終末期肝病,且無其他有效治療方法,包括良性病變和惡性腫瘤。
良性:先天性膽道閉鎖、肝豆狀核變性、α1抗胰蛋白酶缺乏癥、糖原累積癥、血紅蛋白沉積癥、多發性肝腺瘤病、巨大肝血管瘤、多囊肝、病毒性和酒精性肝硬化、暴發性肝功能衰竭、難復性肝外傷。
惡性:早期原發性肝癌。
2.肝移植術式
標準術式:
①原位移植:將受體下腔靜脈連同肝一并切除,并將供體的肝作原位吻接。
②背馱式原位肝移植:
特點:保留受體下腔靜脈。
術式:將受體的肝靜脈合并成形后與供體的肝上下腔靜脈作吻合。
移植完畢后,新植入的肝,外觀如被受者肝下下腔靜脈馱著,故取該名。
優點:當作供、受肝的肝上下腔靜脈吻合和門靜脈吻合時(無需靜脈轉流,對受術者血流動力學干擾小),可完全或部分保留下腔靜脈回心血量,以維持受體循環穩定。
只適用于肝的良性病變,不適于肝癌。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