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看了本文的網友還看了學歷| 高考 中考 考研 自考 成考 外語| 四六級 職稱英語 商務英語 公共英語 資格| 公務員 報關員 銀行 證券 司法 導游 教師 計算機| 等考 軟考
工程|一建 二建 造價師 監理師 咨詢師 安全師 結構師 估價師 造價員 會計| 會計證 會計職稱 注會 經濟師 稅務師 醫學| 衛生資格 醫師 藥師 [更多]
粉霧劑按用途可分為吸入粉霧劑、非吸入粉霧劑和外用粉霧劑。吸入粉霧劑(aerosol of micropow-ders for inspiration)系指微粉化藥物或與載體以膠囊、泡囊或多劑量貯庫形式,采用特制的于粉吸入裝置,由患者主動吸人霧化藥物至肺部的制劑。吸入粉霧劑中的藥物粒度大小應控制在1Oμm以下,其中大多數應在5Ixm以下。為增加吸人粉霧劑的流動性可加入適宜的載體和潤滑劑,所有附加劑均應為生理可接受物質,且對呼吸道黏膜和纖毛無刺激性、無毒性。粉霧劑應特別注意防潮,應置于陰涼干燥處保存,以保持粉劑細度和良好的流動性。
膠囊劑、泡囊型粉霧劑應標明:①每粒膠囊或泡囊中藥物含量;②膠囊應置于吸入裝置中吸人,而非吞服;③有效期;④貯藏條件。
多劑量貯庫型吸入粉霧劑應標明:①每瓶總吸次;②每吸主藥量。除另有規定外,粉霧劑應進行含量均勻度、裝量差異、排空率、每瓶總吸次、每吸主藥含量、霧滴(粒)分布、微生物限度等檢查,均應符合規定。
北京 | 天津 | 上海 | 江蘇 | 山東 |
安徽 | 浙江 | 江西 | 福建 | 深圳 |
廣東 | 河北 | 湖南 | 廣西 | 河南 |
海南 | 湖北 | 四川 | 重慶 | 云南 |
貴州 | 西藏 | 新疆 | 陜西 | 山西 |
寧夏 | 甘肅 | 青海 | 遼寧 | 吉林 |
黑龍江 | 內蒙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