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責編:linsen_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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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抗菌藥物概論
第一節 抗菌藥物的常用術語
大綱要求:
抗菌譜、抗菌活性、化療指數和抗菌后效應及其在藥物治療中的意義
一、抗菌藥物概述P44~45
1.化學治療 病原微生物、寄生蟲及腫瘤細胞所致疾病的藥物治療統稱化學治療。
2.抗菌藥物 對細菌具有抑制或殺滅作用。
3.抗生素 指某些微生物產生的具有抗病原體作用和其他活性的一類物質。
4.抗菌譜(窄譜、廣譜) 每種藥物抑制或殺滅病原菌的范圍。
5.抗菌活性 每種藥物抑制或殺滅病原菌的能力。
最低抑菌濃度(MIC) 最低殺菌濃度(MBC)
6.抑菌藥 僅有抑制病原菌生長繁殖而無殺滅作用的藥物。
7.殺菌藥 不僅能抑制而且能殺滅病原菌的藥物。
8.化療指數LD50/ED50 安全系數LD5/ED95 安全界限LD1/ED99
9.抗菌后效應(PAE) 當抗菌藥物與細菌接觸一段時間后,藥物濃度逐漸降低,低于最小抑菌濃度或藥物全部排出以后,仍然對細菌的生長繁殖繼續有抑制作用,此種現象稱為抗菌后效應。
第二節 抗菌藥物的主要作用機制
大綱要求:
●抑制細胞壁合成●抑制細胞膜功能●抑制或干擾細菌蛋白質合成●抑制核酸合成
病原微生物
●原核細胞型微生物
細菌、衣原體、支原體、立克次體、放線菌
●真核細胞型微生物
真菌
細菌的基本結構:細胞壁、細胞膜、細胞質、核質、核糖體
●細胞壁
●細胞膜 脂質雙層,鑲嵌多種蛋白質和少量多糖
●細胞質
核糖體(核蛋白體):蛋白質合成場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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