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目前全國正在大力打擊執業藥師掛證行為,針對執業藥師配備不足的情況,緩解藥店燃眉之急的遠程審方成為了藥店的普遍做法。目前,已有多地推行遠程審方。
據不完全統計,湖南省永州市、陜西省、江西省萍鄉市、湖南省、山西省、黑龍江省、山東省等省市均已明確發文,探索“遠程審方”,以此為過渡,逐步做好零售連鎖企業的執業藥師配備工作。
6月17日,河北唐山市市場監管局對外公布了《唐山市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執業藥師遠程藥事服務工作實施意見(試行)》(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藥品零售連鎖企業實施執業藥師遠程藥事服務,應成立遠程藥事服務機構,隸屬質量管理部門。設置遠程藥事服務崗位,從事遠程藥事服務的人員應具有執業藥師資格,負責納入遠程藥事服務體系門店的處方審核、用藥咨詢等藥事服務工作。
一、這幾類執業藥師,不得從事遠程審方
對于連鎖企業實施遠程審方的,遠程執業藥師數量應與企業經營規模相適應。以10家連鎖門店為基數,至少配備3名遠程執業藥師,每增加10家遠程門店增加1名遠程執業藥師。納入遠程藥事服務門店不足10家的按照10家計算。如有經營中藥飲片的遠程門店,配備的執業藥師中應有執業類別為中藥學的執業藥師。
另外,《意見》還強調,法定代表人、2家門店以上(含2家)或門店與總部為同一人的企業負責人、連鎖總部從事質量管理、驗收人員以及法律法規規定其他情況等雖具備執業藥師資格,且在本企業注冊,但不得任職遠程藥事服務崗位。
二、必須設置獨立專區,且不得干擾藥師審方
除了對執業藥師做出了要求,《意見》還要求企業在計算機系統及設施設備方面提出了5大要求,包括執業藥師遠程藥事服務專區與企業其他功能區域互不干擾,保持相對獨立;建立執業藥師遠程藥事服務計算機管理系統;門店設置遠程藥事服務專區;配置遠程藥事服務專用計算機及相關設備,用于執業藥師遠程審方及用藥咨詢服務等。
三、遠程服務藥師,每月至少5天在門店實踐
為了能夠順利實施新標準,《意見》還在實際運行方面做出了要求,其中這一點尤為重要:為豐富執業藥師的實踐經驗,提高其藥學技術服務能力,遠程服務執業藥師應到遠程門店現場開展審方和藥學技術服務工作,每人每月不少于5天。
即使遠程審方夠緩解執業藥師短缺的問題,兼顧好廣大顧客的用藥咨詢指導服務,但對于執業藥師來說,只有在職在崗,和消費者當面交流,才能更好的提供合理用藥服務,體現其自身價值。這也是《意見》為什么在運行要求中提出了最后一點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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