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做好江蘇省2025年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有關事項的公告
(2025年 第9號)
根據《國家藥監局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于印發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的通知》(國藥監人〔2024〕3號)精神,現就做好江蘇省2025年度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教育對象
(一)在江蘇省取得執業藥師資格的執業藥師;
(二)在省外取得執業藥師資格并在江蘇省注冊的執業藥師。
二、教育時間
2025年5月20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教育形式及收費
(一)2025年度江蘇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施教單位為江蘇省執業藥師協會,由其承擔繼續教育工作的具體事務,包括教學計劃和培訓方案制定、師資遴選、課程錄制、學時記錄和培訓檔案建立等工作。
(二)執業藥師繼續教育采用網絡培訓形式,報名學習網址為http://jslpa.cn/Enroll/EnrollView。
(三)2025年江蘇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繼續執行免費培訓,不向執業藥師收取任何費用。
(四)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教學內容、學時管理等要求按《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執行。
四、有關要求
(一)執業藥師應按照《執業藥師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執業藥師注冊管理辦法》《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要求,按時完成年度繼續教育學習。
(二)施教單位應嚴格履行服務承諾,健全相應的管理制度,完善信息技術系統,強化信息安全管理,不斷提高繼續教育質量。不得以繼續教育名義組織無關的活動,不得以繼續教育名義亂收費,培訓考試考核不得流于形式,不得非法處理、買賣、提供或者公開執業藥師個人信息,不得從事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明令禁止的行為。
(三)施教單位存在違反《執業藥師繼續教育暫行規定》等相關行為的,或存在未履行工作職責、培訓質量監測結果較差等情況,將不再繼續承擔江蘇省執業藥師繼續教育任務。情節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處理。
(四)施教單位應自覺接受管理部門對其監督管理、教學質量評估考核,并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督電話:025-83273903(人事教育處)、025-83273505(機關黨委),郵箱:wangaj@da.js.gov.cn。
江蘇省藥品監督管理局
2025年5月12日
原文鏈接地址:http://da.jiangsu.gov.cn/art/2025/5/12/art_84622_115626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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