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頁:第一節 三類相對數 |
第 2 頁:第二節 醫學人口統計常用指標 |
第 3 頁:第三節 疾病統計常用指標 |
第 4 頁:第四節 粗率的標準化法 |
第 5 頁:第五節 動態數列及其分析指標 |
第二節 醫學人口統計常用指標
一、醫學人口統計資料的來源
醫學人口統計資料的主要來源為日常工作記錄(報告單、卡、冊)、統計報表和人口調查三個方面,見下表
醫學人口統計資料的來源
資料來源 |
意義和內容 |
日常工作記錄 |
指人口事件發生后有關部門按常規報告制度所做的原始記錄,從公安部門、衛生部門、計劃生育部門和疾病控制中心均可得到。特別是對出生,死亡、胎兒死亡等生命事件的法定登記,是研究人口自然變動、推算人口數以及反映人口健康水平的基礎資料 |
統計報表 |
是從原始報告單、卡、冊上的數據過錄整理后的一種匯總表,也可以作為較好的原始記錄用于醫學人口統計關系較為密切的統計報表有出生統計報表、死因統計報表、婦幼衛生統計報表 |
人口調查 |
根據統計需要和目的,做一些定期或不定期的專項調查。調查的方法通常有普查和抽樣調查。其中,①人口普查為計算許多人口學指標提供了最基本的人口數資料。②抽樣調查是對人口問題進行廣泛深入的研究,獲得內容豐富的資料 |
二、描述人口學特征的常用指標
描述人口學特征的常用指標主要指人口總數和人口構成指標
常用指標 |
意 義 |
人口總數 |
根據資料整理的特點,人口總數分為時點人口數:指一個國家或地區在某一特定時間的人口數;時期人口數:指某一時期(或某一年)的平均人口數。平均人口數常用作計算出生率、死亡率、發病率等指標的分母 |
人口金字塔 |
是將人口的性別和年齡資料結合起來,以圖形的方式表達人口的性別和年齡構成。它以年齡為縱軸,人口構成作為橫軸,左側為男,右側為女而繪制的兩個相對應的直方圖。人口金字塔形象直觀地反映了現有男女性別人口的年齡構成,而且也可以分析過去人口的出生死亡情況以及今后人口的發展趨勢 |
老年人口系數 |
指65歲(或60歲)及以上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用于反映人口是否老化及老化的程度。可作為劃分人口類型的尺度 |
少年兒童人口系數 |
指14歲及以下少年兒童人口占總人口的比重,從另一側面反映人口老化程度的指標。其大小主要受生育水平的影響 |
負擔系數 |
指每100名勞動年齡人口所負擔的非勞動年齡人口數,反映了勞動年齡人口與非勞動年齡人口之問的關系。一般以15~64歲者為勞動人口,0~14歲和65歲及以上者為非勞動人口或被撫養人口 |
老少比 |
指65歲及以上老年人口與14歲以下的少年兒童人口之比,表示每100名少年兒童對應多少老年人,是劃分人口類型的標準之一 |
性別比 |
指以女性人口為100,男性人口與女性的比值。如果性別比大于100表示男性人口多于女性人口;小于100表示女性人口多于男性人口。常用的有出生性別比、年齡別性別比及全人口性別比。出生性別比一般在104~107之間 |
(一)生育的常用指標
測量生育的指標可以分為出生率、生育率和人口再生產三類,其中常用的生育率指標有3個,人口再生產指標有3個,將這些常用指標及其意義列于下表
常用指標 |
意 義 |
粗出生率 |
也稱普通出生率。表示某年某地平均每千人口的活產數,是反映一個國家和地區的人口自然變動的基本指標。受人口年齡性別構成的影響 |
總生育率 |
也稱普通生育率.表示某年某地平均每千名育齡婦女的活產數,它反映育齡婦女總的生育水平。該指標受育齡婦女內部年齡構成的影響 |
年齡別生育率 |
表示平均每千名某年齡組育齡婦女的活產數.可以直接比較不同地區的年齡別生育率,但不能概括一個地區的整體生育水平 |
總和生育率 |
當年齡分組為1歲一組時,將年齡別生育率從15歲累加到49歲止,得到15~49歲年齡別生育率的總和,即稱總和生育率。若年齡分組為5歲一組時,則年齡別生育率之和再乘5,即得總和生育率。表示每1000名婦女一生平均生多少個孩子,或每個婦女一生平均生多少個孩子。總和生育率是用某年橫斷面的年齡別生育率資料計算的,因此消除了人口的年齡性別構成對生育水平的影響,不同時間、不同地區的總和生育率可以直接進行比較 |
自然增長率 |
表示人口自然增長的情況,常被用來粗略的估計人口增長趨勢。它的計算為粗出生率(CBR)與粗死亡率(CDR)之差 |
粗再生育率 |
計算與總和生育率極為近似,不同的地方是活產數特指女嬰數,故粗再生育率實際是只計算女嬰的總和生育率。表示按某時的生育模式生育,一個婦女一生平均生育的女兒數,用來評價人口再生產趨勢 |
凈再生育率 |
在粗再生育率的基礎上扣除了0~49歲的死亡。即扣除了母親一代所生的女兒中0~49歲的死亡數,剩下的即為真正能取代母親一代的女兒數。NRR-1,說明母親二代所生的女兒數恰能取代母親數,未來人口數將保持恒定r NRR>1,表示母親一代所生的女兒敷大于母親數,未來人口數將增加;NRR<1,則未來人口數將減少 |
(二)死亡統計指標
死亡統計指標有測量死亡水平及死因分析兩類,將一些常用指標及其意義列于下表
常用指標 |
意 義 |
粗死亡率 |
稱普通死亡率、總死亡率,指某地某年平均每千人口巾的死亡數,說明人群中總的死亡水平。粗死亡率的水平受人口年齡性別結構的影響。比較各國家或地區間死亡率水平時,可以用年齡別死亡率,或按年齡標化計算標準化死亡率 |
年齡別死亡率 |
指某年某年齡別平均每1000人口中的死亡數 |
嬰兒死亡率 |
指某年某地每1000名活產中未滿1周歲嬰兒的死亡數,是衡量一個國家衛生文化水平較敏感的指標 |
新生兒死亡率 |
指某年某地每1000名活產中未滿28天的新生兒死亡數 |
5歲以下兒童死亡率 |
某年某地5歲以下兒童死亡數與同年出生活產數之比,綜合反映兒童健康水平和變化的主要指標 |
孕產婦死亡率 |
指某年中由于懷孕和分娩及并發癥造成的孕產婦死亡人數與同年出生活產數之比,以萬分率或十萬分率表示。孕產婦死亡率也是一個反映國家或地區社會經濟發展、衛生保健狀況的敏感指標 |
死因別死亡率 |
某年平均每10萬人口中死于某病的人數,說明某種疾病對居民健糜危害程度,是死因分析的重要指標。通常用標準化死因別死亡率進行各國家或地區間比較 |
死因構成及死因順位 |
指死于某類死因的人數占全部死亡人數的百分比,說明各種死因的相對重要性。死因順位是將各類死因按死因構成比的大小由高到低排列順位,可以反映主要死因及各類死因的相對重要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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