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倫理學四種類型:規范倫理學、元倫理學、美德倫理學、描述倫理學。
2.道德的特征:①階級性與全民性的統一;②變動性與穩定性的統一;③自律性與他律性的統一;④現實性與理想性的統一;⑤協調性與進取性的統一。
3.倫理學的基本理論:效果論、義務論、美德論。
4.醫學倫理學基本原則:尊重、不傷害、有利(有益)、公正。
v 尊重原則與不傷害原則是最底線原則。
5.醫患關系倫理的特點:①目的性和目的統一性;②利益相關性和社會價值實現的統一性;③權利平等性和醫學知識不對稱性;④醫患沖突不可避免性。
6.醫患關系倫理的屬性:醫療契約關系(法律上)、信托關系(倫理上)
7.醫患關系倫理模式:主動-被動;指導-合作;共同參與模式。
8.患者的道德權利——平等醫療權、知情同意權、隱私保護權、損害索賠權、醫療監督權。
9.醫務人員之間關系的特點——協作性、平等性、同一性、競爭性。
10.協調醫務人員之間關系的倫理要求:①維護患者利益與社會公益;②彼此平等互相尊重;③彼此獨立、互相支持;④彼此信任、互相協作;⑤互相學習、共同提高。
11.臨床診療倫理原則:患者至上;最優化;知情同意;保密守信。
12.臨床治療倫理決策的原則:根本權益優先原則、多元價值優選原則、變通性操作準則、規范與智慧并重原則。
13.臨終關懷的特點
v 臨終關懷目的——維護患者尊嚴、提高生存質量為宗旨。
v 臨終關懷的主要對象——晚期惡性腫瘤患者。
v 臨終關懷的內容——提供臨終照顧、控制疼痛、減輕痛苦。
v 臨終關懷的主體——以醫務人員為主+患者家屬、社會團體和志愿者。
14.臨終關懷倫理意義——醫學人道精神、生命質量和價值的統一、人類的文明進步。
15.臨終關懷的倫理要求——理解患者、維護患者權益、滿足需求、關心家屬。
16.安樂死——按照執行方式:主動安樂死和被動安樂死。按患者同意的方式:自愿安樂死和非自愿安樂死。
17.世界上第一個安樂死合法化的國家——荷蘭。
18.“腦死亡”診斷標準=哈弗標準——①對外部刺激無反應;②自主肌肉運動和自主呼吸消失;③誘導反射消失;④腦電波平直。
19.腦死亡標準的倫理意義——①科學判定人的死亡;②維護死者尊嚴;③節約衛生資源、減輕家屬負擔;④利于器官移植技術的開展。
20.公共衛生倫理原則——全社會參與、社會公益、社會公正、互助協同、信息公開。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