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干熱滅菌法:160℃持續120分鐘,170℃持續90分鐘,180℃持續60分鐘。
2.碘酊:面頸部2%,口腔1%,頭皮3%。
3.氯己定溶液:皮膚消毒濃度0.5%,口腔內及創口消毒濃度為0.1%。
4.消毒范圍:頭頸部應至術區外10cm,四肢、軀干則需擴大至20cm。
5.打結:組織內結扎余留線頭1mm左右;腸線余留線頭應為3——4mm;皮膚、黏膜至少余留5mm以上。
6.縫合:
整復手術縫合邊距2——3mm、針距3——5mm。
頸部手術縫合邊距3mm、針距5mm。
舌組織縫合時邊距和針距均應增至5mm以上。
7.引流時間:
污染創口24——48小時后去除。
負壓引流在24小時內引流量少于20——30ml時去除。
8.利多卡因一次最大用量為300——400mg。
9.丁卡因一次使用量不應超過40——60mg,即2%丁卡因不超過2ml。
10.放療后3——5年不應拔牙。
11.甲亢:如需拔牙,基礎代謝率在+20%以下,脈搏不超過100次/分。
12.口腔上頜竇交通:
小穿孔(2mm左右),常規處理,自然愈合。
中等大小穿孔(直徑2——6mm),按上述方法處理后,兩側牙齦拉攏后縫合。
交通口大于7mm,需用鄰位組織瓣關閉創口。
13.牙再植后行使功能達5年以上,即為成功。
14.種植二期時間:一期手術后3——4個月(上頜4個月,下頜3個月)。
15.受植區的要求:
唇頰、舌腭側骨質不少于1.5mm,種植體之間以及種植體與鄰牙之間均不少于2mm。種植體末端距離下頜管不能少于2mm。種植體長度不少于8——10mm。
16.新生兒頜骨骨髓炎指出生后3個月以內的化膿性中央性頜骨骨髓炎。
17.口腔組織對射線平均耐受量為6——8周內給予60——80Gy。
18.口腔頜面部創傷清創術原則是6——8小時內進行。
19.顳下頜關節急性前脫位:復位后固定下頜2——3周。
20.新生兒唇腭裂的患病率大約為1:1000。
21.唇腭裂患者男女性別之比為1.5:1。
22.唇裂修復時間:單側3——6個月;雙側6——12個月。
23.腭裂修復時間:患兒12——18個月時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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