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患關系
一、醫學倫理關系概說
(一)醫學倫理關系的涵義
醫學倫理關系是指發生在醫學領域中的具有道德意義的特殊社會關系。對于醫學倫理關系的理解,需要注意以下兩點:
1、醫學倫理關系是醫學行為中的一種非技術性關系
2、關于醫學倫理關系的主體
(二)醫學倫理關系的類型
一般認為醫學倫理關系包括三種,即醫患關系、醫醫關系和醫社關系。
1、醫患關系 醫患關系是醫方與患方在共同的防病治病過程中所結成的醫學倫理關系。它的歷史最為悠久,也最受到人們的關注。
2、醫醫關系 醫醫關系是指醫務人員之間、醫療衛生單位之間、醫務人員與醫療衛生單位之間為了共同的醫學目的,而在工作中建立起來的同行、同事間的醫學倫理關系。
3、醫社關系 醫社關系是醫學界、醫務人員與廣大社會的關系。
二、醫患關系
(一)歷史上的醫患關系
最早的醫患關系是個體醫師與病人及其家屬的關系。
近代社會以來,有很多因素使家長式醫患關系逐漸發生了變化,例如,群體化的行醫方式逐漸代替了個體化的行醫方式,病人不但要同醫師打交道,還要同其他醫務人員特別是作為一個整體對象的醫院發生關系;受資產階級革命中人權意識的影響,患者權利運動開始興起,如十八世紀末十九世紀初法國的健康權利運動不但影響了歐洲,還波及到美國;醫學技術的進步和醫學模式的改變也要求在對疾病的治療中發揮病人的作用。患者權利開始受到重視。
患者權利在二十世紀的崛起與二次世界大戰有著不可分割的聯系。
對病人權利的強調使病人由被動角色變成了主動角色,一種平等的醫患關系逐漸形成。
(二)醫患關系的模式(注意結合實踐講解)
醫患關系的模式是指在歷史上和現實中存在的具有一定普遍性、代表性的醫患關系樣式。1976年,美國學者薩斯和荷倫德發表題為《醫患關系的基本模式》的文章,認為按照醫方主動性的大小,醫患關系可以劃分為三種基本模式,即主動被動型、指導合作型和共同參與型。后來,有學者又提出了一種新的“消費型”醫患關系模式。因此,我們按照在醫患關系中雙方主動性的大小,把醫患關系分為四種類型。
1、主動被動型
2、指導合作型
3、共同參與型
4、消費型
(三)醫患雙方的道德權利與義務(重點詳細講解)
因為醫師是醫方行為的具體承擔者和代表者,我們主要闡述醫方中醫師的權利和義務。
1、醫師的道德義務與權利
(1)醫師的道德義務。
維護健康,減輕痛苦。
醫師有幫助病人知情的義務。
對病人的特殊病情及隱私予以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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